北方網消息:從今天上午召開的“實現公平和正義——法律援助在天津”新聞發佈會上獲悉:從1997年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到2003年上半年,全市共免費義務辦理法律援助案件7054件,其中刑事案件2731件,民事案件2714件,行政、公證等案件1609件,接待諮詢4萬餘人次。衆多的貧弱、殘疾羣衆通過法律援助實現了法律賦予的權利,受益面不斷擴大,維護了社會穩定。
目前,全市已有法律援助機構18家,法律援助機構建設率達到90%。全市有專職法律援助人員42名。此外,市總工會、殘聯、婦聯等社會團體利用自身資源內設或嘗試內設法律援助機構,面向團體成員開展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形成了以各級政府法律援助機構爲主導,以社團法律援助機構爲輔助的法律援助網絡。各級法律援助機構相繼建立了收案登記制度,受理審查審批制度,辦案質量檢查制度等16項法律援助內部管理制度。全面實行了公示制度,自覺接受社會和羣衆監督。我市法律援助工作還主動配合“嚴打”整治鬥爭,對人民法院指定辯護及當事人委託的刑事案件,做到指定多少受理多少,委託多少受理多少。堅持重大案件報告制度、疑難案件集體討論制度,嚴把質量關。
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者與法律服務工作者一道,堅持服務於民、奉獻社會、扶貧助弱、維護社會公正的法律援助宗旨,認真履行了法律援助職能與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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