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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凌晨,瀋陽北站地區發生一起惡性殺人案,兩名外來人員被一夥流浪乞討人員用棒子、尖刀、碎石、磚頭等打成重傷後,被活活地埋進一個深半米的大土坑內。瀋陽市公安局北站地區分局全力出擊,在4個小時內成功偵破此案。
令人震驚的是,這夥製造駭人聽聞慘案的流浪乞討人員竟是一羣“孩子”,他們中年齡最小的僅有11歲,最大的18歲,殘害兩名被害人的理由是懷疑對方侵佔了自己的“地盤”。有關人士指出,收容制度廢除後,後續的管理措施沒跟上已經使社會治安壓力增大。這起在收容制度廢除後發生在瀋陽流浪乞討人員中的首起血案爲有關部門提出一個問題:如何更快地填補這段管理的真空?這些流浪乞討人員應該由誰來管?
快那邊砍人埋人了
昨日凌晨3時30分,瀋陽市公安局北站地區分局接到被害人王某(男,23歲,四川省西允縣人)的報警。遍體鱗傷的王某說:在一個小時前,有7名男子對兩男子進行砍殺後並埋到一個工地裏。案情重大,北站地區公安分局政委張專、副局長曲戈平、刑警大隊大隊長張志民立即帶人趕赴現場。在報案人的指引下,偵查員在瀋河區團結路快速幹道北側一動遷工地裏發現埋人現場。據張志民大隊長描述,他們走到那個長3米、寬1米的土坑前,就聽到一男子的呻吟聲,發出聲音的男子僅肩部以上露在外面。報案人說,還有一個人被埋在裏面。
民警立即用雙手挖土救人,請求瀋陽市消防支隊救援車增援。在消防官兵的配合下,10分鐘後,頭部露在外面的男子被救了出來,他已經奄奄一息。又過了5分鐘後,埋在下面的男子被挖了出來,但全身血肉模糊已經死亡。尚有氣息的男子被送到瀋陽市第三人民醫院緊急手術,但因傷勢過重死亡。
警方在案發地附近找到一名遇害者的衣物和身份證,得知此人姓尹,18歲,內蒙古自治區呼蘭浩特人,另一遇害者身份待查。
查午夜地毯式搜兇
北站公安分局領導立即責成刑警大隊組成專案組展開偵破。根據王某描述的犯罪嫌疑人的體貌特徵,分局立即調集40多名警力,對周邊的網吧、洗浴中心、候車室等場所展開地毯式搜索。在走訪到惠工廣場附近一網吧時,有人反映下半夜有一夥北站地區的流浪乞討人員在網吧上網,大約凌晨2時許有一個人來喊他們,說“110”來了,這夥人就跑了。另有知情者說,這夥流浪乞討人員經常在北站二路的長途站點過夜。
上午7時,民警緊急趕到長途站點,在一輛停放在這裏的長途客車上發現了8個正在熟睡的可疑男子。民警立即將這夥人帶回刑警大隊進行審查。經報案人辨認,這夥人中的朱某(男,14歲,安徽省林泉縣人)、劉某(男,11歲,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人)、齊某(男,12歲,長春市人)、崔某(男,15歲,西豐縣人)等四人蔘與了殺人和埋人。
經初步訊問,朱某、劉某等7人長期混跡在北站地區的車站、廣場,靠撿拾爲生。案發當日,他們聽說有三個“新人”在北站廣場對面的草坪上睡覺,覺得這3個人在爭他們的地盤。他們對3名被害人進行威逼併帶往案發地毆打,被害王某逃脫,另兩名被害人被他們埋進土坑內。
慘目擊刀砍加活埋
張軍(化名)當時一直被作案團伙挾持着,他目擊了慘案的現場。張軍當晚在廣場閒逛,被7名作案人無緣無故地打了一頓後,被挾持着一同前往案發地。
張軍說,大約凌晨2時許,那夥人在廣場的草坪上發現了3個睡覺的被害人,用棍棒將其中的兩個人打倒,然後又用繩子綁着3人到一個拆遷工地。一個叫王明的人就拿刀砍其中兩個被害人的脖子,其他人用磚頭、鐵棒打兩個人的頭部和身體。打了一會,感覺兩個被害人已經沒氣了,就把兩個人擡到工地的一邊,用磚頭和土塊等埋上了。
據張軍說,那夥人也逼着他打人,他自己身上有傷就沒有動手。
毒血腥施暴30分鐘
13歲的朱某是犯罪嫌疑人之一。在刑警的審訊室裏,他向記者講述了殘害兩被害人的過程。朱某說,昨日午夜,他們7人在北站廣場發現睡在草坪上的3個人。他們感覺這3個人佔了他們的地盤,就把3人叫起來。先把他們的皮帶和鞋脫下來,然後拽着他們到了惠工拆遷工地。他們把其中的兩個人用皮帶綁在了一起,把嘴勒上,然後用木棒進行毆打。
朱某說:“我用木棒先打了20幾下,然後衆人都上來打。大約打了半個多小時,看兩個人身上出了不少血,躺在地上不動了,我們頭決定離開。要離開時,有人說人不能放這,我們給埋了吧。幾個人就把兩個人拽到坑裏,一起往裏填沙子和石頭,直到把二人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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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廢除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規定,對城市流浪乞討、農村進入城市流浪乞討、露宿街頭人員進行收容遣送。
現在實行的《城市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定,“城市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是指因自身無力解決食宿,無親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農村五保供養,正在城市流浪乞討度日的人員。
對於城市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站也不能採取強制收容的辦法。確認是否具有被救助資格將成爲今後工作的難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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