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華盛頓郵報報道,美國憲法研究者稱,爲了避免政治欺騙或者鬥爭,一旦發生另一起恐怖襲擊或者重大災難導致總統和副總統被殺或者無法履行他們的職責,應該是由一名內閣成員,而不是國會議員繼任總統。
據稱,美國憲法明確指定副總統在總統因去世或者因其它情況無法履行總統職責的情況下接替總統行使國家權力,但同時也授權國會在總統和副總統都不能行使職責的情況下,有責任指定一名“官員”來行使總統職責。根據1947年的“總統繼任法案”,美國會將衆議院議長和參議院多數黨最資深的議員排在總統繼任名單中,列在副總統之後,然後是國務卿和其它一些內閣成員按他們的就職時間排序。
不過,現在有學者在參議院規則和司法常設委員會舉行的一次聯合聽證會上對這一法案提出了質疑。來自密西西比州的共和黨參議員特倫特·勞特稱,在另一起類似“9·11”的恐怖襲擊事件發生從而導致總統和副總統無法行使職責之前,國會就應該對這一法案進行修改,將其領導人從總統繼任者的名單中去掉。一些人認爲“9·11”事件中,那架在賓夕法尼亞州墜毀的被劫持飛機原本是飛往華盛頓,準備撞擊國會山和白宮的。
美國一傢俬人研究機構——“政府委任連續性”的執行主任約翰·福特伊爾稱,該法案帶來了很多不確定因素。在發生國家危機的時候,不應該出現總統繼任的爭鬥。耶魯大學專門研究總統繼任的法學教授阿卡希爾·裏德·阿馬爾稱:“從該法案有關繼任條款的意思來看,參衆兩院的領導人並不屬於官員,”他說:“相反,當時的立法者明確認爲應該提名一位內閣成員來代行總統職責。”
前得克薩斯州司法部長,參議員約翰·康尼稱,一旦總統和副總統都死了,就很有可能發生有關繼任的憲法危機。他舉例說,如果衆議院議長要求繼任總統,而國務卿,這個內閣第一官員的人也要求這樣,兩人因此對簿公堂,那會怎樣?如果總統、副總統、內閣成員和國會議員在一起發生在華盛頓的恐怖襲擊中都喪生了,那誰來當總統呢?
一些學者稱,即然在繼任名單中的國會議員有權指控和彈劾總統,那麼這就很有可能導致繼任爭鬥。福特伊爾稱,在當年的“水門事件”中,衆議院的一些民主黨人就指望利用這個法案作爲工具將尼克松趕下臺。他說:“當時,尼克松的副總統阿格紐因非法金融交易已經辭職。一些國會議員也預測到尼克松自己也會辭職。
因此,一些衆議員就鼓動當時的衆議院議長卡爾·艾伯特阻止對福特的副總統任命,這樣國會就可以將尼克松趕下臺,而讓艾伯特當總統。”前司法部律師米勒·貝克稱:“幸運的是,當時冷靜的人佔了上風,最終民主黨控制的國會通過了福特的任命。但是這件事也暴露了可能的危機。”
這些學者同時建議國會設立一個新的辦公室,來協助副總統或者國務卿在總統或副總統去世或辭職之後,幫助他們順利行使總統職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