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天津市住房保障管理機構已經建立,住房保障體系框架基本確定,即通過“建、收、轉、補”四條途徑,向生活、住房“雙困”家庭和危改拆遷“特困戶”提供住房保障,逐步滿足困難羣衆改善住房的要求。
建
建設一批低價房,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
本着“政府支持、市場運作、戶型多樣、面積適中、功能配套、設施齊全”原則,合理布點,建設一批“高起點規劃、高水平設計、高質量施工、高標準管理”的社會保障住房,向拆遷困難戶和低收入家庭中的住房困難戶出售、出租。此項工作已進入項目選址階段,第一期社會保障住房計劃年底前開工。
收
收購存量房,向最低收入且住房困難的居民出租、出售。
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標準按照維修費和管理費兩項因素確定,考慮到配租對象的經濟承受能力,在規定的住房保障標準以內的租金按本市屆時公房租金標準收取,超出保障面積標準的租金由配租對象按兩項因素租金負擔;向符合條件的住房保障對象出售廉租住房,按照收購成本價格出售。2003年度已確定6000萬元資金,收購工作已經展開。
轉
將公有現住房轉爲廉租房,對“低保”戶和優撫救濟對象覈減租金。
自1997年以來,本市就對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和社會優撫救濟對象承租的公有住房進行覈減租金,按1996年租金標準(平均每平方米使用面積0.83元)收取租金,對減輕最低收入居民家庭負擔,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市享受公房租金覈減的“低保”家庭和優撫救濟對象約3萬戶,每年覈減公房租金近千萬元。按照“健全管理制度,摸清實際底數,規範審批程序”的思路,今年開始要通過登記、審覈、批准、備案的規範運作,將全市“低保”家庭和優撫救濟對象承租並享受租金覈減的公房轉爲廉租住房,納入廉租住房管理體系。
補
採取政府發放租賃補貼的形式,資助符合條件的最低收入且住房困難居民,到住房保障機構或市場去租賃合適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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