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2時許,記者在長江路、壽春路、蕪湖路等十字路口專門對警車闖紅燈進行暗訪,3個多小時20多輛警車從以上各十字路口經過,僅有一輛警車鳴着警笛在壽春路與宿州路十字路口闖了紅燈,經記者瞭解這輛闖紅燈的警車是去執行緊急任務。
警車不執行緊急任務時也闖紅燈不僅產生了很壞的社會影響,同時也影響了公安機關對外的形象。據統計表明:今年4月份,合肥市交警支隊設在全市各交通要道的“電子警察”攝下闖紅燈的各類警車達100多輛,除了一部分是執行緊急任務,其他都是違規。這種不正常的現象引起了合肥市交警支隊支隊長張應高的重視,張應高決定扭轉這種局面。張的想法當即得到了市公安局局長陳文明的支持,“從我做起帶頭不闖紅燈,其他警車不是執行緊急任務誰都不許闖紅燈,誰違規處罰誰。”這條規定傳達到了各級公安機關,傳達到了全體民警。
爲了保證這條規定得到落實,合肥市交警支隊把闖紅燈的警車號碼記錄下來,反饋到違規民警的單位督查部門,並要求違規單位的督查部門及時將調查結果和處理意見反饋到交警部門備案。交警部門更是以身作則,嚴格規定不許闖紅燈。前不久,交警部門一部警車去長豐縣時闖了紅燈,經調查該警車不是執行緊急任務,結果這位駕駛員受到了處罰。
昨天下午,記者在長江路暗訪時遇到了交警四大隊副大隊長吳起正駕駛着警車在巡邏,記者尾隨其後發現吳起一路都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沒有一點違章行爲。在範巷口,吳起攔住了一輛闖紅燈的警車,經瞭解該警車是六安市某縣的,吳起考慮到外地警車不知道合肥市的規定,對駕駛員進行了批評教育後放行。在市交警支隊交通秩序科,科長鬍仕康拿出了8月份電子警察攝下的闖紅燈的警車車號,記者數了數只有21部,比4月份少了80多部,而且大部分是外地的警車。胡仕康告訴記者,本地闖紅燈的警車已通知了所在的單位調查處理,外地闖紅燈的警車正將信息反饋給所在地公安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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