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農家旅店以其經營和服務的粗放而讓很多消費者心有不滿,但由於條件所限有關部門一直無法對其進行有效管理。十一黃金週來臨之前,天津市有關部門出臺了我國第一部《農家旅店質量標準》,對農家旅店的必備條件、服務基本要求和質量標準做了詳細規定。農家旅店終於有了統一的"行規"。
天津市旅遊辦有關人士介紹說,農家旅店是天津市旅遊業出現的新興事物,能滿足很多城市人追求鄉村氣息、重返大自然的需求。近十年來發展很快。但由於管理上沒有統一的行業規定,服務上缺乏統一的質量標準,農家旅店一直處於自發興起、自行發展的狀態。隨着近年來旅遊黃金週的火爆,天津市不少旅遊景區的農家旅店都出現了接待檔次、服務質量和環境衛生狀況不佳的情況,不僅損害消費者的利益,也給農家旅店日後的發展埋下隱患。
據瞭解,天津市新出臺的《質量標準》規定,每戶農家旅店至少應有10張可供出租的牀位,所設牀位儘可能爲農家火炕或其他能夠體現農家特色的牀位設施,數量要與房間大小相適應,有公用衛生間,並裝有面盆(或洗臉盆)、梳妝鏡、淋浴等;農家旅店每間客房的面積都應不少於15平方米,餐廳及廚房位置合理,餐位數量不低於該店的住宿接待能力。
此外,在衛生和旅遊安全方面,《質量標準》要求天津市的農家旅店建築物牆面無污垢,空氣清新,公共場所達到國家衛生標準;消防、防盜、燃器保護裝置等設備齊全,運行正常,區域內設有醫務室,備有遊客常用藥品,與定點醫院簽有救護協議。
業內人士認爲,天津市此次出臺《質量標準》,能較好的規範農家旅店的經營活動,對馬上到來的十一黃金週和希望到農村旅遊的消費者而言,這無疑是一個"利好"的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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