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監獄系統3年前在全國率先爲在押罪犯辦理刑釋後短期生活保險,鼓勵罪犯在獄內積極改造,保證他們刑釋後生活有着落。到目前爲止,全省已有1萬多名在押罪犯自願購買了這一保險。
2000年4月,魯西監獄開中國司法實踐之先河,爲在押罪犯辦理刑釋後短期生活保險。這一保險的保費由基礎保險、獎勵保險、配置保險三部分組成。基礎保險每人每月20元,由獄方繳納;獎勵保險根據罪犯表現,評分分檔確定額度,也由獄方出;配置保險由罪犯自願用當月獎金入保,監獄根據效益情況適當補貼。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特別爲這一新險種取了一個富有希望的名字——“美好明天”險。
魯西監獄教育科科長韓長青介紹說:“爲在押罪犯辦理短期保險的目的,就是要幫助他們度過出獄後那3年的危險期,使他們平穩地開始新的生活。”據這所監獄的調查,監獄在押罪犯中13%屬重新犯罪,其中約70%是因生活困難而重新走上犯罪道路的。因此,罪犯刑釋後的3年被認爲是重新犯罪的危險期。
29歲的罪犯李某從四川到山東打工時因盜竊被判刑15年。他說:“現在投了保,將來出去後短期內生活就有保障了。如果出去還是沒有錢,生活沒有指望,也很難說自己就不會再犯罪。”
王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無期徒刑。過去,他把勞動所得的零花錢基本上用到抽菸、吃零食上。現在,他開始把這部分錢節省下來,按月購買保險。他說:“去年,跟我同一個監區的一個人出獄了,一次領取了1300多元保險金。他用這筆錢購買了一些簡單的建築用具,搞起了小建築,很成功。因此我才真正知道,這部分錢對我們將來的生活會非常有用。”
山東省監獄管理局局長王玉章認爲,爲罪犯辦理刑釋後短期生活保險,是鼓勵罪犯積極改造的一種手段,也是減少重新犯罪,維護社會穩定的一項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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