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內地與香港關注的CEPA六項附件目前已擬訂,將於本月29日正式簽署,並將向WTO通報。”在前天召開的無錫-香港(CEPA)經貿合作洽談會上,中國商務部國際經貿關係司副司長朱洪對今年6月29日簽署的《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作了詳細解釋。
月底簽署六項附件
朱洪說,《安排》是一個高標準的自由貿易協議,本月底將正式簽署《安排》六個附件。
他說,六項CEPA附件具體內容爲:與香港貨物貿易零關稅的安排;貨物貿易零關稅的具體內容;內地與香港兩地海關對零關稅貨物實行監管的具體辦法;開放18個服務貿易的具體內容;配合18個服務貿易的具體內容對香港的公司進行具體界定;貿易投資便利化的具體內容。
零關稅有嚴格限定
朱洪表示,明年1月1日起,內地將對273個稅目的港產品實行零關稅。按照《安排》,明年實行零關稅的港產品包括:部分化工產品、紙製品、紡織服裝、首飾製品、電子及電器產品、鐘錶、電器等。另外,內地將在不遲於2006年1月1日對273個稅目以外的港產品實行零關稅。對於以加工貿易方式進口的港產品,則仍按現行辦法實行保稅監管,不徵收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的增值稅。
但朱洪指出,零關稅不惠及其它國家和地區的轉口或在香港簡單加工的產品。原產香港的產品要通過原產地規則確定,即:必須在香港經過實質性加工,實現一定的增值。三種實質性改變的標準是:加工工序、增值百分比、稅號改變。企業要提供由特區政府有關部門和授權機構簽發的原產地證;兩地海關還要進行聯網覈查監管。
但朱洪透露,目前實行零關稅的273個稅目的確認,大部分是按照產品的加工工序,只有一小部分是按照增值百分比。
“香港公司”五大標準
朱洪還對在港外資公司關注的“香港公司”界定問題作了解釋,界定標準包括:按照香港法律在香港註冊登記;在香港從事實質性商業經營達到一定年限(3-5年);聘用香港員工、租用香港場地;向特區政府納稅;經營範圍與內地基本一致。其目的旨在既保證CEPA惠及“香港公司”,又要維護香港的國際化地位,還要防止外國公司藉機突破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承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