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第二勞動教養管理所日前開始對全所2000多名勞教人員按月發放工資,這標誌着對勞教人員的管理趨向於更加制度化、人性化。目前,這一做法已經得到司法部的肯定,並將在全國推廣。
“在這裏幹活還能拿工資,以前是想也不敢想的事啊。”勞教人員常發強告訴記者,他不久前拿過427元的月工資,是全所最高的。在蘭州,一個有正當職業的人平均月收入不到600元,最低收入保障水平是每月180元左右。
“以工資的形式確定勞教人員的勞動報酬是勞教工作向科學化和制度化發展的必然結果。”甘肅省勞教局副局長陳遠平說。他認爲,通過這一措施,勞教人員的合法權益和勞動成果得到了尊重。
由公安部制訂的《勞動教養試行辦法》明確規定:“勞動教養管理所應當根據勞動教養人員從事的生產類型、技術高低和生產的數量、質量,發給適當工資。”勞教人員的工資一部分來源於財政撥款,另一部分來自勞動所得。在甘肅省第二勞動教養管理所,勞教人員的工資由三部分組成:每人每月都有88元基礎工資和62元崗位工資,再根據參加勞動情況和遵守紀律等表現,評定獎金。最低月工資爲150元,最高工資不封頂。
以往的做法一般是,勞教人員勞動產生的效益由勞教所統一安排和使用,往往是用於維持和改善勞教人員的生活,並不發給個人,沒有體現個人勞動所得。
甘肅省第二勞動教養管理所副所長田裏介紹,該所勞教人員中92%是吸毒人員,以往比較懶惰,工資制的實施調動了大部分人的勞動積極性。許多人的身體狀況和精神面貌明顯好轉,一些人還學得了一技之長,目前有103人拿到了廚師、美容美髮、電腦操作等職業資格證書,還有500多人正在接受培訓。
勞教人員馬文軍第一個拿到了中式拉麪師的資格證書,他說,離開勞教所後,準備在蘭州開一家牛肉拉麪館。
“我體會到了自食其力的樂趣,也重新認識到勞動的價值,想想以前爲了吸毒去偷盜真不值。”32歲的鎖永福告訴記者。他原本是個醫生,去年9月因吸毒被勞動教養,現在他憑藉自己的雙手每個月掙300多元的工資,整天樂呵呵的,再也不是當初病秧子的摸樣了。“我要再接再厲,拿更多的工資。”他說。
1957年正式實施的勞教制度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對輕微違法犯罪人員實行的一種強制性教育改造,勞教期限大多爲一年,不超過三年。勞教不是刑事處罰,而是爲預防和減少犯罪所採取的一項行政措施。儘管如此,近年來,勞教制度由於種種原因顯現出不少弊端,引發多方爭議。
司法部勞教局研究室主任姜金方說,針對現行的勞教制度,司法部將盡快出臺措施予以改革和完善。目前,一些勞教所正在試行開放式或者半開放式的管理,表現好的勞教人員將獲得更大的自由空間,有些可以獲得更多的機會回家度週末,有些則可以提前結束勞教,參加工作或者上學。總之,“目的就是要讓各種制度更加人性化,體現人文主義的關懷。”
姜金方強調,勞教所不同於監獄,目的是使那些處於犯罪邊緣的人,避免繼續陷入違法和犯罪的泥潭,並使他們掌握一定技能,成爲有益於社會的人,直接起到預防和減少犯罪、維護社會治安的作用,具有積極意義。
中國的勞教制度累計教育改造了300多萬有各種違法行爲而又符合勞教條件的人。截至今年9月,全國共有26萬多在教勞教人員,比去年略有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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