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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素質已經成爲全社會關注的焦點。是法官素質低還是公衆要求高?是執法環境差還是內部管理鬆?誰束縛了法官公正與效率的手腳?誰擋住了法官素質提高的通道?如何打造一支高素質的法官隊伍?最近,新華社記者就這些問題進行了深入調查。
鏡頭一:湖南省新化縣法院一離任院長對後任改判自己處理過的案件不滿,大年初一回到原單位砸了當事人送給法院的“爲民做主”鏡匾。
內蒙古大學法學院講師、法學碩士王(韋右邊加華):面對不滿的判決,法官竟然舉起了磚頭,而不是他應當信仰並畢生追求的法律,這是法官的悲劇。
鏡頭二:呼和浩特市玉泉區法院立案庭原副庭長白疆,在過去3年裏,先後吞食申請人的執行案款189萬元。爲了給自己的貪污開闢“財路”,他甚至不惜向當事人行賄。2002年6月,呼和浩特市商業銀行準備覈銷長期不能還貸的呆壞賬,需要法院出具相關的法律文書,白疆得到這一消息,找關係積極承攬這一業務。得到86萬元訴訟費後,拿出其中32萬元作爲好處費給了銀行的工作人員,本人貪佔25萬多元。
內蒙古英南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喜榮:法官利用法律“發家致富”,這是法律的悲哀,但也說明面對形形色色的誘惑,不少法官基本的價值取向和人生觀發生扭曲。
鏡頭三: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法院在審理一起經濟糾紛案時,原告請求6萬多元財產保全,法官卻在執行中一舉查封了被告300多萬元的財產,造成當事人78萬元的經濟損失。
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國家賠償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王永平:法官專業素質低下,嚴重地影響着辦案質量。這起賠償案,稍有法律常識的人都會看出問題,而我們的法官就這樣辦案。奇怪嗎?現實中像這樣披着法袍的法盲並不鮮見!
鏡頭四:爲了幫助一名應在監獄服刑改造的犯罪分子監外執行,內蒙古呼倫貝爾市4名法官及法醫積極地爲罪犯親屬出謀劃策,並通過僞造虛假病例的辦法使罪犯獲得了“保外就醫”資格,逍遙法外長達兩年之久。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偵察局局長王來明:司法公正被稱爲社會公正的最後一道防線,而法官是這道防線的守衛者,法官的惟一“上司”只能是法律,如果人情、金錢、關係左右了他們的意志,整個社會就會失衡。今年,內蒙古各級檢察機關開展了針對法官職務犯罪的專項鬥爭,不少徇私枉法者落馬。
新華社記者:案頭厚厚一摞羣衆上訪材料,十之八九是針對法院的。採訪了數十位法官、檢察官、律師、學者及案件當事人後,我們深深地感到,隨着我國法制進程的不斷加快、公民法律意識的快速提高、新的法律法規層出不窮、經濟改革與發展日新月異……社會對法官隊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從道德水準、法制理念、業務水平等各個層面提高這支隊伍的素質,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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