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個電話將讓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的當事人不用再跑第二趟。民政部25日發佈的《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規定,婚姻登記處將開設語音諮詢電話,電話號碼應在當地114查詢臺登記。同時,婚姻登記處應當在門外醒目處懸掛婚姻登記處標識牌。
按照暫行規範的要求,語音電話諮詢內容包括:辦公時間、辦公地點;管轄權限;申請結婚登記的條件、辦理結婚登記的程序;申請離婚登記的條件、辦理離婚登記的程序;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的程序和需要的證明材料等內容。
暫行規範同時要求,婚姻登記員應當熟練掌握相關法律法規,文明執法,熱情服務,講求效率,上崗時應當佩帶標識並統一着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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