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青年兩次搶劫、強姦美髮廳從業人員,被判刑後上訴,理由竟是社會危害性不大。今天,濟南鐵路運輸中院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章丘市劉某曾因盜竊兩次入獄共13年,今年5月15日,劉某與高某經預謀後,翻牆進入明水火車站外的一家美髮廳。劉某持刀對髮廊女李某進行威脅,並用其乳罩將李的胳膊捆起來,劫走4000元現金和手機1部。之後,劉某將李某強姦。
5月25日,劉某與高某再次翻牆進入該美髮廳,用刀頂着李某的脖子,並將另一發廊女張某捆起來,劫去1700餘元現金和手機1部。隨後,劉某再次將李某姦污,高某則把張某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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