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昨日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從10月1日起,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的規定,自費留學的供匯範圍將由大學預科以上擴大到所有出境學習人員。中小學生也被納入了該範圍。同時,國家外匯管理局的規定還取消了14歲以下(含14歲)兒童購匯指導性限額減半的規定。
此外,對自費出境的學習人員,每學年度購匯金額在等值2萬美元(含2萬美元)以下的,境內居民持相關材料直接到指定外匯銀行辦理;對超過等值2萬美元的,境內居民持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含學費)正本、通知書翻譯件、複印件,已辦妥有效簽證的護照、出境人員的身份證到外匯局辦理。對不能提供學費、生活費證明材料的,凡其簽證上標註的出境時間在半年以內的,每人每次可兌換等值3000美元,出境時間在半年以上(含半年)的,每人每次可兌換等值5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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