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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爲蘇向祥律師(左)和李臣 |
昨天下午2點,侵華日軍遺留化學武器的受害者代表李臣和受害者家屬代表劉敏,從北京乘機飛赴日本東京。他們將作爲首批日本化武傷害訴訟案的原告代表,參加於明天在東京地方法院對訴訟案的一審判決。隨行的還有蘇向祥等3名中方律師。
昔日疤痕清晰可見
“即使是現在,我晚上睡覺時還經常像瘋了一樣突然大喊大叫,這是受化學武器傷害的後遺症。”今年已59歲的李臣,敘述起當年遭遇依然情緒激動。他和其他三位受害者於1974年在松花江佳木斯市做河道除泥工作時,被挖出的毒氣炮彈所傷害,李臣部分受損嚴重的皮肉被切除,後反覆發作,現在仍繼續接受診療。而同時受害的肖慶武早已不治身亡。
在李臣稍稍捲起衣角的胳膊上,記者依然能看到疤痕累累。與李臣一同提起訴訟的受害者及家屬還有12名,他們都是因日軍遺留的炮彈爆炸或毒氣泄漏致殘或死亡。這13名受害者在中日雙方的幫助下,於1996年12月9日,作爲原告向日本政府提起第一批訴訟。
“8·4”事件將影響判決
據介紹,在李臣等13名受害者於1996年提起訴訟後,1997年又有5名受害者聯名提起第二批訴訟。在這兩起訴訟案件中,18名原告提出4項訴訟請求:1.要求造成原告和其家屬陷入這種痛苦境地的日本國對原告作出有誠意的謝罪;2.日本國對原告履行損害賠償的責任;3.對原告的醫療護理進行支援;4.日本國政府把製造和使用毒氣戰的歷史事實記入史冊,保證再也不製造毒氣(炮彈)危害世人。
今年5月15日,作爲第二批起訴的5名中國原告先於李臣等接到東京地方法院的一審判決。判決書承認日本侵華戰爭結束後將化武遺棄在中國,並給原告造成傷害的事實,但日本政府不承擔法律責任。
一直爲化武受害者的訴訟奔波不停的中方代理律師蘇向祥表示,中日雙方律師團此次已經在調查取證方面做了更加充分的準備,“日方律師認爲本次訴訟的贏面較上次爲大。”他同時指出,“8·4”事件應該對9月29日的判決結果有影響,使法官更審慎去考慮本次的判決,而不會過於離譜、強詞奪理。
另一位隨行中方律師代表羅麗娟謹慎認爲,在法律上日本屬判例國,而向日方索償的並非只是毒氣受害人,還有慰安婦、南京大屠殺等案件,估計日本法院不會輕易判受害人勝訴。
“8·4”訴訟隨後啓動
對於大家關心的“8·4”事件的訴訟,蘇向祥告訴記者:“我們將考慮在9月29日判決結束之後,向東京法院正式提出。”
“即使這次再敗訴,我們也不會放棄。如果我的有生之年贏不了訴訟,就讓我女兒替我繼續打下去,勝利的一天總會到來。”登機前,受害者李臣留給記者這樣一句話。
訴訟得到首批民間捐款
得知李臣等赴日出庭的消息後,昨天,北京天通苑社區和回龍觀社區的社區文化網站版主張宏豔將募捐的18166.82元人民幣交到兩位原告代表手中。這個網站此前在本社區發起了爲化武受害者募捐的倡議,得到了很多市民的響應。
蘇向祥感激地說:“這是化武受害者第一次拿中國人自己的錢到日本打官司,我們的民衆不僅有了聲音,還有了行動。我們希望以後所有訴訟涉及的費用都能在國內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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