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立新現在未成人犯管教所二監區改造,負責管教他的警察叫丁長順。丁警官說,他所在的監區還有許多像劉立新這類搶劫殺人惡性暴力犯罪的案例。
據有關部門資料統計,全國青少年犯罪人羣中,十五六歲年齡的少年犯罪佔了70%以上,而其中,暴力犯罪又佔一半多。
丁長順警官說,少年犯罪涉及諸多社會問題,它給社會帶來的負面影響也是很大的,因此,少年犯罪歷來是人們關注的一個話題。十五六歲的少年爲什麼會殘忍地揮刀殺人,分析起來,自有它內在的因素。這個年齡是心理上懵懂的年齡,行爲上是盲動的年齡,表現在思想不成熟做事不考慮後果。同時,外界的因素又沒有給這樣的少年及時的糾正引導,或從某種意義上講反滋長其不良行爲,於是少年犯罪屢見不鮮地發生了。這種外界的因素就是教育,當然首先是家庭教育,其次是學校和社會教育。
劉立新也是如此。表面上看,他的犯罪是因爲家庭變故,實際上是家庭教育出現了問題,具體地說是溺愛的結果。說起來,每一個家長都有一個正確面對自己孩子的問題。“孩子總是自己的好”。這句俗語說明愛自己的孩子是做父母的天性。愛了便不容易發現缺點,把孩子身上的缺點當做優點的家長也不是沒有。所以,從小開始,不經意間,家長對孩子的成長起了負面的影響。往往是當發現孩子身上出現問題時已經過了教育的最佳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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