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屆三中全會前所未有的“述職”議程,顯示了新的中央領導人要健全黨內民主制度的決心,它將在事實上開先河,併爲全黨擴大民主實踐提供自上而下的示範作用
備受關注的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將於10月在北京召開。三中全會,在中共黨史上似乎有着特殊的地位——1978年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爲中國打開了改革開放之門;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基本框架的確立,則是在1993年的十四屆三中全會。即將到來的十六屆三中全會將會帶來怎樣的變化呢?
面對社會各界的積極期待,中共中央日前正式宣佈這屆全會的三項主要議程: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報告工作;討論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問題;研究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經濟體制方面的內容早被視爲題中應有之義,修憲問題也早有議論,民衆都不感到陌生。
讓民衆眼睛一亮的是第一項議程。《瞭望》週刊將“報告工作”直接解讀爲“述職”,稱此首項議程設置,“表明了以胡錦濤爲總書記的黨中央,爲進一步發揚黨內民主、增強黨的活力的最新努力”、“在更廣泛、更深刻的意義上體現了我們黨的不斷自我改革完善及制度創新的努力。”
從“報告工作”到“述職”
中共黨章明確規定,黨的全國代表大會的首要職權,就是聽取和審查中央委員會的報告。
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由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會行使中央委員會職權。在正常情況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年至少舉行一次。
中共中央黨校王貴秀教授對中國《新聞週刊》說,根據黨章,黨的代表大會是最高權力機構,全國黨代會-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應當是逐級領導的關係。但長期以來的實際情況卻是,黨內權力不斷向政治局集中。
中共中央黨校黨建部主任王長江教授告訴中國《新聞週刊》,這種體制有助於應付複雜險惡局面,便於中央快速做出重大決策,在革命時期有其合理性,“但現在是和平建設時期,應當倒過來,回到正常體制上去。”
在這種體制安排下,以往黨的領導人向中央委員會“報告工作”,往往在事實上變成領導人總結以前的工作,佈置以後的工作,聽會者只需認真領會,回去貫徹落實就行了,而不是作爲監督者和審查者出現。
而此次三中全會專門將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報告工作”列爲首項議程,已在事實上將黨章規定的“報告工作”,定性爲“述職”性質,其核心是要表明,中央政治局要就自身履行職責的情況,主動向中央全會彙報,以此接受全黨的監督。
王長江分析說,國家的民主化就是要還權於民,黨內的民主化就是要還權於代表大會和全體黨員。從這個意義上說,政治局主動向全委會述職,是黨內民主化方向上的重要進步。
“先積經驗,後作定規,從習慣法到成文法,從相對成熟到完全成熟,必將使黨內民主和黨內監督沿着經常化、制度化的方向發展”。中央黨校葉篤初教授如是說。
多年來致力於黨章和黨的制度建設研究的葉篤初告訴中國《新聞週刊》,此番前所未有的述職,顯示了新的中央領導人要健全黨內民主制度的決心,它將在事實上開啓先河,併爲全黨各級地方委員會逐步擴大民主實踐提供自上而下的示範帶頭作用。
當“述職”成爲制度
二十年前鄧小平在他著名的《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講話中說得非常清楚,權力過分集中於個人或少數人手裏,多數辦事的人就無權決定,少數有權的人負擔過重,必然造成官僚主義,必然要犯各種錯誤。民主集中制是科學的、合理的、有效率的制度。
十六大報告明確提出,“以保證黨員民主權利爲基礎,以完善黨的代表大會制度和黨的委員會制度爲重點,從改革體制機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黨員和黨組織意願的黨內民主制度”。
在葉篤初看來,作爲一項議程安排,此次政治局“述職”所蘊含的意義遠非限於議程本身,甚至到不限於中央會議制度乃至領導制度範圍,“而是在更廣泛、更深刻的意義上體現了我們黨的不斷自我改革完善及制度創新的努力。”
專家們認爲,三中全會述職議程的設置,發出了一個清晰信號,它表明,發揮全委會作用,規制黨委會職責,把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置於黨員的監督之下,正在形成一個不可逆轉的趨勢。
在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的李強教授看來,“述職”議程的提出,將在事實上大大增進社會各界對於本次三中全會的期望。因爲,從過去一貫強調與黨中央和最高領導人保持一致,到現在黨中央和最高領導人公開接受黨內大範圍的民主監督,這種非常明確的信號,不能不令人對以黨內民主化爲首要前提的政體改革抱以更高期望。
引人注目的還有,此次三中全會討論修憲的議程,將在根本上提醒黨的各級幹部,認清黨和國家、黨章與憲法之間不可混淆的關係,這對於推進全黨政治觀念的進步,意義也將不亞於修憲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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