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從中央紀委監察部獲悉,近日,中央紀委通報了安徽省原副省長王懷忠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結果。經黨中央批准,中央紀委決定給予王懷忠開除黨籍處分。鑑於王懷忠的行爲已觸犯刑律,已將其案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經查,1994年至2000年間,王懷忠在擔任安徽省阜陽市(原阜陽地區)領導及安徽省副省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通過打招呼、作批示、開協調會等方式爲他人在土地批租、房地產開發、貸款等方面謀取利益,本人先後索取、收受賄賂達數百萬元,其妻亦收受對方鉅額錢物;王懷忠道德敗壞,生活作風腐化墮落。
此前,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已依法撤銷了王懷忠的副省長職務;監察部正依照法定程序報國務院批准給予王懷忠開除公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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