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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建縣生米鎮在押“黑老大”享受“非常待遇”一事日前“塵埃落定”,三名爲“黑老大”李本紅提供“非常待遇”的縣鄉領導分別受到了相應的處理。其中,原新建縣政協副主席劉國華(時任生米鎮黨委書記)被免職;原生米鎮黨委書記周應洪(時任生米鎮鎮長)被撤職;原新建縣人大常委會助理調研員李本校(李本紅的胞兄,時任新建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被免職。
新建縣生米鎮原副鎮長李本紅被指控犯有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捕後,仍然享受了一系列特殊“待遇”:鎮黨委、政府先是出具公函“營救”,而後保留其鎮計劃生育工作的片區“副指揮”;李本紅在獄中11個月,工資照領不誤。這一系列蹊蹺事引起了當地羣衆的憤慨和不安。今年7月15日,新華社“新華視點”專欄以《江西一在押“黑老大”享受非常待遇引起羣衆不安》爲題對此進行了披露。
江西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廳組成聯合調查組進行了調查。南昌市委主要領導也要求“嚴肅查處”。在李本紅被捕1年多以後,新建縣紀委報經縣委批准,於7月25日開除了李本紅的黨籍;生米鎮人大依法罷免了李本紅“生米鎮副鎮長”一職。
南昌市紀委、市委組織部聯合查明瞭這一事件前後的主要事實和一些不爲人知的“內幕”。
一、關於反映李本紅被羈押後,生米鎮黨委、鎮政府出具公函“營救”,干擾公安機關辦案的問題。調查組查明,李本紅被刑事拘留後,其胞兄、時任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的李本校分別打電話給劉國華、周應洪,要求生米鎮出具李本紅工作表現的證明材料,供辦案單位參考。經劉國華、周應洪同意,生米鎮出具了《關於李本紅的工作表現》證明材料,交給李本紅的妻子萬小鳳,後被萬小鳳四處散發。
二、關於反映李本紅羈押期間仍領工資的問題。調查組查明,2002年6月17日,南昌市公安局“打黑除惡專業隊”將逮捕李本紅的《對被捕人員家屬或單位通知書》送達生米鎮。但鎮黨委書記劉國華、鎮長周應洪知道後,沒有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也沒有作出停發李本紅工資的決定。自2002年7月至2003年5月,生米鎮仍然按原工資標準造表,給李本紅髮放工資。今年6月25日下午,縣紀委與鎮裏派員追繳了李本紅被捕後領取的工資7000元。
三、關於反映李本紅被羈押後,生米鎮仍任命其爲計劃生育工作副指揮的問題。調查組查明,2002年6月6日晚,劉國華主持召開生米鎮黨政聯席會,周應洪參加了會議,研究了生米鎮夏季計劃生育工作的具體方案並佈置了有關工作。會議決定,這項工作的“組織領導與春季基本一致,適當調整”,卻沒有對李本紅被羈押前所任的生米鎮計生工作(夏宇片)副指揮一職進行調整。7月2日,生米鎮召開夏季計劃生育動員大會,並下發了《關於開展全鎮計劃生育服務活動的通知》,在這份通知中,李本紅仍爲計生工作(夏宇片)副指揮。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和《關於黨紀政紀處分執行工作的暫行規定》,南昌市委、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李本校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新建縣人大常委會助理調研員職務;給予劉國華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依法免去其新建縣政協副主席職務;給予周應洪撤銷生米鎮黨委書記職務處分。其他相關責任人員也分別受到了相應處理。
處理決定下發後,在生米鎮羣衆中引起積極反響。他們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摧毀了,爲‘黑老大’提供非常待遇的領導幹部下臺了,我們老百姓終於鬆了一口氣,生米鎮的社會經濟發展迎來了豔陽天。”
記者瞭解到,南昌市委組織部已經決定以此案爲反面教材,面向全市鄉鎮、街道的領導幹部,開展一個爲期三年的“三民”教育活動,教育鄉鎮、街道領導幹部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在依法行政的基礎上親民、爲民、富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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