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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中國全國律師會等五家單位在東京發表聯合聲明,要求日本政府以此交判決爲契機,端正態度,正視歷史,承認事實,不上訴,以積極的態度儘快地履行此判決。這份聲明將遞交到首相官邸。昨日下午,東京高等法院又對來自浙江義烏的6名受害者索賠案開庭審理,結果仍等改日宣判。接連兩天審判,使得對日民間索賠案件成爲國內的焦點問題。昨日記者就此採訪了有關專家學者時瞭解到,對日民間索賠行動仍存在很多的困難。
不滿意但有進步的判決
9月29日東京地方法院判決中國公民訴日遺化武受害案勝訴,大部分人認爲這是一次進步。
但是華東政法學院國際法第副教授管建強也指出了其中的不足。“這次判決的不足主要是原告提出的謝罪問題法官沒有支持,一般來講,從戰爭法和國際法的角度講國家行爲包含謝罪,但從民事的角度來講,我們要求的謝罪往往在日本的實際行動中,他往往對精神損害比如侵害姓名權等要求敗訴的一方登載謝罪廣告,這是他們慣用的方法。”
“還有就是法官雖然沒有責成日本政府謝罪,是不是日本政府願意主動在院外向受害者道歉,這還有待觀察,我感覺如果日本政府有這樣的表態,我們會更欣慰,也會促進中日兩國的友好。但我們也不能疏忽,因爲日本還有二審、三審,因此現在有很多人呼籲,包括日本一些有影響力的國會議員和進步團體,要日本政府不要上訴!”
是否服從判決仍是變數
儘管昨日中日律師團通過媒體及遞交聯合聲明等方式要求日本政府服從判決,不要提出上訴,但是不少專家、律師認爲這仍然是一個未知數。
參與此次訴訟的中方律師代表羅麗娟謹慎認爲,在法律上日本屬判例國,而向日方索償的並非只是毒氣受害人,還有慰安婦、南京大屠殺等案件,估計日本法院不會輕易判受害人勝訴。
上海師大歷史系主任、中國慰安婦研究中心主任蘇智良教授也表示,“日本政府不一定能服從判決,因爲在一審時地方法院判決原告勝訴,此後日本政府又不服從判決提出上訴的事已經發生了好幾起,在韓國及中國都發生過這樣的事。”
侵華日軍細菌戰中國受害者索賠訴訟案法律顧問樓獻告訴記者,由於日本並不是純粹的英美法系,二戰前它純粹是大陸法系,後來被美國佔領之後才引進了一些英美法系,它的大陸法系還是占主導地位的。正是因爲這樣,所以纔會出現同一類案件在同一個民事審判廳而且是同一批律師在起訴,在今年5月和現在的兩起案件中會有着完全不同的結果。
昨日,日本的GUANFANG福田長官發表了評論時認爲,“我絕對沒有想到我們會勝訴”,並表示這個判決“太厲害了”,過於嚴厲了。
對日民間索賠的幾大困難
“民間力量沒有很好地組織起來,各搞各的,一盤散沙,這是目前民間對日索賠面臨的一個很大障礙。”戚祖望老人向記者表示了他的擔憂。
“如果有了統一的組織,對於同類的案件就可以把證據搞充分,可以集體上訴,這樣可能更有利於受害人。”但是蘇智良教授憂慮地表示,“建立統一的組織仍然存在一定的困難。這個組織有誰來牽頭,政府會不會批,政府在此間擔任什麼樣的角色都是需要考慮的問題。”
隨着民間呼聲日益強烈,目前出現了一種可喜的跡象,一些律師團體及維權機構也逐漸參與到此事當中來。通過“8·4”事件,一些地方政府也開始積極行動起來。
其次,理論滯後實踐使得對日民間索賠也存在一定的困難。蘇律師認爲,“中國的學者對民間索賠方面的法律問題的研究、探討遠遠落後在日本律師的後面。學者沒有形成一些統一的、成型的理論,爲我們的訴訟打下(理論)基礎。”
“中國的學者不要僅僅關注於受害者的一些數字上的問題,要更多地關心一些個體的受害者的一些具體的感受,以及現實生活的慘狀。多做一些這樣的研究、調查,進而形成一個普遍性的、能夠容易被大家接受的一個文件。這樣更加能夠引起日本方面的重視。”
另外,對於網上一些過激地議論,一些人提出“民間索賠是否會破壞中日關係”這樣地擔心。“這也是媒體不敢大膽地宣傳主要原因。”戚祖望說,“友好是目的,但是這個友好的前提是承認錯誤,是尊重受害者的人格權利和尊嚴。”採訪中專家都認爲,理性有序的民間索賠不會破壞中日兩國的友好關係,通過控訴及藉助媒體,能夠讓更多人瞭解真相,從而反對戰爭。
政府角色的微妙變化
在以往,中國政府對於民間的索賠基本上是持不公開把持也不反對的態度。但是對於越來越多的民間對日索賠事件,特別是通過"8.4事件",可以看到中國政府的態度也在發生一些微妙地變化。
在8.4事件發生,中國外交部及齊齊哈爾市政府都與及時地與日方進行了交涉。據《北京青年報》報道說,齊齊哈爾一位宣傳部副部長表示,政府將出面當原告,向日本政府索賠。如果此舉付諸實施,將是中國一級政府首次在對日索賠中充當原告。在此之前,侵華日軍遺留化武的中國受害者已經幾次向日本起訴索賠,但至今還沒有一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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