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3:00左右紅橋區佳園裏
一名男子從紅橋區千里堤打“板兒的”到佳園裏。上車前雙方談好是2元錢,下車後這名男子只給“板兒爺”一元錢,嘴裏還唸叨着:“這點兒道也就一塊錢。”這名“板兒爺”也不簡單,接過那一元錢撕了個粉碎,還回敬說:“打發窮鬼啊,沒錢還坐車。”這一句話可激怒了乘客。爲了證明自己是“大款”,該男子從身上掏出一張百元大鈔當着板兒爺的面兒撕了起來。板兒爺也不示弱,從包裏掏出一張百元大鈔與男子對着撕錢。看着滿地的碎錢,圍觀的羣衆都十分氣憤兩人的不法行爲。在羣衆的一片指責聲中,撕完人民幣的男子和板兒爺各自揚長而去。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故意毀損人民幣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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