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永康市檢察院日前對利用職務之便,深夜強姦女犯人的公安協警盧邦以涉嫌強姦罪批准逮捕。
現年19歲的盧邦是永康市芝英街道西盧村人,2003年7月份高中畢業後,通過招工進入永康公安局某派出所從事協警工作。
9月12日,9年前曾在貴州老家盜竊鉅款的女逃犯楊某在永康被抓獲,剛好關押在盧邦所在派出所的審查室。盧邦見現年29歲的楊某容貌姣好,欲謀不軌。次日2時許,其他值班人員接警外出,留下盧邦一人值班,他見審查室裏的監控器燈沒亮,以爲監控器沒有在工作,便以楊某不服監管爲藉口,走入審查室對楊某大聲呵斥。見楊某低着頭,盧邦膽子大了起來,他開始用手觸摸楊某的胸部,說是對她進行“懲罰”。楊某擔心以後遭盧邦報復,不敢反抗。盧邦得寸進尺,強行與她發生性關係。一番滿足後,盧邦若無其事地回到值班室。
當天上午,當外出接警的公安人員回到所裏後,飽受污辱的楊某思前想後終於向所領導舉報了盧邦的惡行。盧邦還想抵賴,在派出所領導打開監控器後,看到自己丑態的盧邦這才低下了頭。事發當天,永康公安機關將盧邦執行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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