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衛生部有關人士向記者介紹新出臺的《食品安全行動計劃》時透露,衛生部將從明年起根據食品污染物監測情況發佈預警信息;衛生部相關人士表示,今後,衛生行政部門將把大部分監督力量用在自身食品衛生管理能力較弱、水平較差的企業上。
我國是一個食品生產和消費大國,隨着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特別是加入世貿組織後,消費者對食品安全更加關注,食品安全與食品貿易的關係更爲密切,提高我國食品安全水平的要求越來越迫切。因此衛生部制定並於今年8月公佈了《食品安全行動計劃》,用於指導今後5年我國的食品安全工作;在制定這個行動計劃過程中,世界衛生組織非常重視,數次派專家前來指導。
《食品安全行動計劃》確立了食品生產經營者是食品衛生第一責任人,把食品生產經營者加強自身食品衛生管理放在了保證食品安全的核心,在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大力推行食品企業良好衛生規範和危害分析關鍵控制點系統;在食品衛生監督上全面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行動計劃》充分吸取和借鑑了國際最先進的食品安全管理經驗,通過建立和完善全國食品污染物監測網和食源性疾病監測網,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並通過制修訂衛生標準、法規和干預政策,及時堵塞監管漏洞和彌補工作中的不足,積極引導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健康發展。《食品安全行動計劃》既包括了對食品原料的污染物監測和評價,也包括了人羣總膳食研究,其範圍涵蓋了“從農田到餐桌”食物鏈全過程,強調了部門之間的合作和配合。
我國黨和政府歷來高度重視食品安全。1982年我國就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把食品安全和營養納入了法制化管理。但我國食品安全面臨的形勢仍然十分嚴峻:食源性疾病仍然是危害公衆健康的最重要因素;食品中新的生物性和化學性污染物對健康的潛在威脅已經成爲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食品新技術、新資源(如轉基因食品、酶製劑和新的食品包裝材料)應用給食品安全帶來新的挑戰;我國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規模化、集約化程度不高,自身管理水平仍然偏低;防範犯罪分子利用食品進行犯罪或恐怖活動的重要性越來越突出;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條件、手段和經費還不能完全適應實際工作的需要。(完)
新聞背景:《食品安全行動計劃》由來
新華網北京10月6日電(記者朱玉)近年來,國際食品安全事件不斷髮生,引起消費者極大不安,世界各國紛紛採取包括立法、行政、司法等各種措施,確保食品安全監管體制的有效性,維護消費者的健康利益。食品安全已經成爲各國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
1997年,美國公佈了《總統食品安全計劃》,組成了由多個政府部門參加的總統食品安全委員會,隨着其反恐戰略的實施,其控制食品安全的力度不斷加強。
2000年,歐盟發佈了一項長達52頁的食品安全白皮書,重新構築了一個新的食品安全監管框架,內容覆蓋了牲畜飼料監管、消費者健康保護、生產者和供應商保證食品安全的職責等,並在歐盟成員國建立食品安全網絡與預警系統。
2001年1月28日,第53屆世界衛生大會通過了《食品安全決議》,將食品安全列爲公共衛生的優先領域,要求成員國制定相應的行動計劃,最大程度地減少食源性疾病對公衆健康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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