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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萬某因老闆拖欠其工資,心存不滿,夥同一同事在其所在單位——某洗浴中心的一樓大廳內,採用暴力手段撬開銀臺內的抽屜鎖,搶劫營業款1600餘元。昨天下午,和平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搶劫案。
法庭上,公訴人指控被告人萬某犯有搶劫罪,並依法詢問了被告人。對於公訴人的詢問,被告人一一作答,稱其於2002年7月到本市某洗浴中心打工,與老闆約定工資按月發放。但被告在工作了一個多月後,老闆仍未發工資,經其多次索要未果。於是被告人夥同一同事周某(另案處理)預謀搶劫公司營業款。2002年8月5日凌晨4時許,兩人到洗浴中心的大廳內,用預先準備好的布條綁住通向大廳的男女浴池的門。此時,在大廳值班的服務員韓某見狀急忙上前阻攔,卻被萬某按住動彈不得。其同夥周某則使用鐵錘撬開銀臺內的抽屜取錢。二人得手後,迅速逃離現場,輾轉到達青島。在不到一週的時間內便將劫得的1666元贓款全部揮霍。
公訴機關當庭宣讀了四位證人的證言並出示了現場照片交被告人辨認。對於犯罪事實,被告人供認不諱,當庭認罪,並明確表示已經認識到了自己行爲的錯誤。
經過近1個小時的庭審程序,法庭宣佈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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