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遼陽縣劉二堡鎮的魯某從2000年8月以來就在鄰居們的視野中消失了。公安機關在人口普查中意外發現了魯某其實在2年前就被妻子和情夫殺害,並被拋屍井中。
兩年來,人們經常看見陳某時不時地出入魯某的家,這不免引起了附近鄰居的種種議論和猜疑。原來,魯某之妻高某雖已年過五旬,卻要“紅杏出牆”,和陳某由曖昧關係發展到不正當男女關係。自從魯某不見蹤影之後,陳某便成了魯家常客。今年2月份,當地公安機關在人口普查的時候突然發現魯某失蹤了多時,於是就此事分別對陳、高二人進行了詢問,這一問竟把魯某失蹤之謎給解開了。
原來,陳某藉故時常到魯某家中串門,一來二去便與魯某之妻高某有了曖昧關係,直到後來發生姦情。由於陳某的第三者插足,至使魯、高夫婦本來就不太融洽的感情出現了更大的裂痕。2000年8月4日這天,魯、高夫婦因生活瑣事發生了矛盾,當時高某就產生了欲殺死魯某的想法。
她首先把這一想法告知了陳某,讓陳到時候幫忙運屍體,陳某未同意。當晚10點左右,高某見魯某已熟睡,就手持木棒照着魯某頭部狠狠就是一下子,然後又拿起鐵錘對準魯某的太陽穴打了兩下,魯某當即死亡。然後她趕緊找來陳某,讓其幫着運屍體,並對陳說:“你幫着運完我就嫁給你。”二人將屍體裝進麻袋,趁着夜黑將屍體運至村東玉米地並拋進了一廢水井內。
此案偵破後,公安機關在高某的指認下來到拋屍現場打撈屍體,當打撈上來一看,經過兩年多時間,屍體已經變成一堆白骨了。經法醫對打撈上來的顱骨被擊打部位進行鑑定,印證了高某的口供。
昨日,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此案做出了一審判決。法院認爲,被告人高某僅因瑣事就持械殺夫匿屍,其行爲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情節嚴重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陳某明知高某殺人犯罪仍幫助藏匿屍體掩蓋犯罪,情節嚴重,其行爲已構成包庇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有關規定,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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