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患絕症年過5旬的劉儀離婚後竟和自己的表妹結婚,4個月後,劉儀病情惡化死亡。昨天,其女兒16歲的高中學生喃喃(化名)將表姑推上法庭,要求判定這樁婚姻是無效婚姻,豐臺法院判決支持了喃喃的請求。據悉,因屬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結婚而被宣佈婚姻無效的案件在全市尚屬首例。
昨天的宣判,喃喃的表姑王麗並沒有到庭。喃喃稱,她的父親劉儀與王麗是表兄妹,有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係。她的家庭本是一個幸福的三口之家,但自1998年底,其表姑王麗開始與父親有不正當關係後,肆意插足他們的家庭,導致父母於2002年4月離婚。今年元月,父親經檢查發現肝癌,不久病情加重,在父親無法站立和說話的情況下,王麗隱瞞了血親關係,於今年3月24日與父親辦理了結婚登記。4個月後,父親因病去世。爲維護法律的尊嚴和社會道德,喃喃請求法院確認並宣告王麗與父親的婚姻無效。
王麗在答辯狀中稱,劉儀與其前妻婚後不久即因性格不和,經常產生矛盾以致離婚,並不是所謂的“第三者”問題,在他們當年離婚的案件中已經確認。劉儀患病後,王麗日夜守候,精心照料,使劉儀對她產生了強烈的依戀。王麗說,自己雖是劉儀的表妹,但爲了能以妻子的身份請假照顧他,遂與劉儀辦理了結婚登記。今年8月劉儀去世後,他們的婚姻關係已經因劉儀的去世而自然消失,法定的無效婚姻情形已經消失,法院應依法駁回喃喃的訴訟請求。
本案的審判長許琳告訴記者,劉儀與王麗是表兄妹,倆人隱瞞真實情況,雖經豐臺區人民政府登記結婚,但喃喃作爲劉儀的女兒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請求應予准許。王麗與劉儀的配偶關係雖因劉儀的死亡而終止,但雙方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親屬關係永遠不會改變,故王麗“法定的無效婚姻情形已經消失”的辯稱不能成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判決劉儀與王麗的婚姻無效並收繳他們的結婚證,根據司法解釋,此判決爲終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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