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爲創造整潔有序的市容環境,市綜治辦昨天發出《關於嚴格控制在市區主幹道路、廣場和公共場所舉辦各種展銷活動的通知》,從今天開始,在本市主幹道路兩側的便道上、商場門前及各區的廣場等處,再舉辦以贏利爲目的的各類展銷、促銷活動,將被視爲亂擺亂賣行爲而被取締、禁止。
通知要求,從現在開始,本市市容、市政、工商、園林、公安交管等部門對企事業單位在繁華地區、主幹道路、廣場和公共場所舉辦的以贏利爲目的的各類展銷、促銷活動,一律嚴禁辦理審批手續。《通知》要求,除市政府舉辦的商貿活動可依據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外,其他各企事業單位舉辦的展銷、促銷活動,發現一處,取締一處;對擅自舉辦這類活動的單位和個體中介機構給予經濟處罰;對擅自批准此類活動,造成不良影響的職能部門和個人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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