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爲期一個月的勞動保障維權執法活動昨天開始。市勞動保障監察總隊和21個區縣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共組成60多個執法檢查組,於一天內先後抽查了96家用人單位,針對其與勞動者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交納社會保險費以及支付勞動者工資等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
據瞭解,在被檢查的單位中,60%是根據羣衆舉報提供的線索。執法人員發現,一些服裝加工廠、餐飲服務行業勞動用工管理混亂,有的連準確職工人數都提供不上來,更談不上與多少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是否交納社會保險費了。同時檢查中還發現,企業員工尤其是外地打工人員,對自身的權益保障意識淡薄,很多人在檢查中不敢說,有的甚至還爲企業隱瞞侵權事實。爲此,勞動保障監察人員當場對52家用人單位下達了詢問通知書,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攜帶有關材料接受詢問。同時還對6家新建單位下達整改指令書,要求其在10天之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會保險費等有關手續。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表示,對逾期不接受詢問和不整改的用人單位,將按照勞動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據市勞動保障監察總隊負責人介紹,勞動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與其新招收的勞動者,應當於錄用之日起10日內訂立勞動合同。凡未按照規定與勞動者訂立或續訂勞動合同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責令限期整改,並按每使用一名勞動者每月50元的標準處以罰款;逾期不整改的,對其負責人處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