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換季時節,許多商家紛紛推出“商品大優惠”的打折招牌吸引你,換季打折是商家促銷的一種手段,但總有消費者購買打折商品時吃虧。記者昨天從本市消協瞭解到,近期消協接到換季服裝、家電等商品質量的投訴多起,約佔總投訴比例的四成左右。因此,消協人士提醒您最近購物時,尤其是購買打折商品時一定要多個心眼,注意以下五點:
一、在購買打折商品時,一定要保持理性購物的心態,不要單憑價格決定消費,要注意商品的內在品質;另外,也要注意商家出具的打折商品發票的內容,因爲如果商家在發票上標明“處理品”字樣,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處理商品是不享受“三包”售後服務的。二、在購買打折商品的時候,消費者務必提高警惕,有的商家把商品的原價提高了幾倍,再以打折的名義銷售,甚至以所謂的“跳樓價”、“破產價”之類極端措辭引誘消費者上鉤,從中賺虧心錢,顧客以爲撿了便宜,結果還是上當買了高價貨物。三、有的商家以虛假的打折誘導消費者,在打折的後面加上“最後一天”的註解,以哄騙消費者,即使你過一週再去,仍舊還有“最後一天”的招牌。四、還要提防“買一送一”等類似的陷阱,這種宣傳有很多帶有格式條款性質的虛假宣傳,真正給予消費者的實惠並不多;有的時候“買一送一”要求消費者購買的物品是大件商品,但是贈送的只是不值錢的小商品,更有甚者贈送的只是塑料袋。還有的商家推出“買100返40”優惠,送的仍然是購物券,目的是讓消費者循環購物,最終受益的還是商家。五、我國法律規定的三包期的起算日期從購買之日算起,而消費者在購買反季商品後,一般當時是不使用的,等使用時出現問題,才發現從購買日算起已經超出了三包期,致使自身合法權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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