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解決天津市水源嚴重短缺問題,引黃濟津應急調水已於9月開始實施,應急調水期約爲170天。環保總局負責人近日強調,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山東、河南、陝西、甘肅、寧夏等9省、自治區、直轄市,應當做好引黃濟津應急調水期間的水質安全工作,防止調水沿線發生重大污染事故,確保水質安全。
這位負責人表示,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環保、水利部門及流域機構,應嚴格按照水利部、環保總局聯合印發的《2003~2004年引黃濟津期黃河水污染控制預案》的要求,加強對沿線排污企業和城市污水處理廠的監管和檢查;嚴格監督各排污單位;並按照預案的規定,適時採取必要的限產限排等措施,做好水量調度等項工作。
這位負責人強調,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環保、水利部門要加強水量調度和污染源治理信息通報。環保部門要及時向水利部門通報沿線污染源排放、控制和水質信息;水利部門要及時向環保部門通報輸水水量變化情況;流域機構要及時向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環保、水利部門通報黃河干流龍門至位山閘河段水量、水質狀況。涉及供水安全的重大事項,環保、水利部門要及時相互通報,涉及跨省的要向環保總局、水利部及流域機構報告。
這位負責人表示,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環保、水利部門要加強水質、水量的監測工作,雙方自動監測站數據共享。未設立自動監測站的輸水斷面應按照預案要求,保證監測頻次,做好監測。如發生重大水污染事故,最先發現事故的環保或水利部門應立即互相通報,並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以便採取各種措施。
據悉,環保總局和水利部將聯合組成巡視組,檢查調水沿線執行預案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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