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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衛生廳出臺瘧疾暴發應急處理預案
記者昨天從廣東省衛生廳獲悉,近幾年廣東省出現瘧疾暴發流行的潛在威脅依然存在,爲此省衛生廳出臺了瘧疾暴發流行的應急處理預案。
瘧疾曾在廣東全省流行
全球每年有2000萬人感染瘧疾,超過200萬人死於瘧疾。廣東省曾是瘧疾的主要流行區,新中國成立之初,廣東省全部105個市、縣均有瘧疾流行。20世紀50年代初,年發病率達3.5%~4.9%。經過幾十年的綜合抗瘧,廣東省年發病率逐年下降,70年代末期年發病率下降到0.73%左右。
進入80年代,由於改革開放,大量流動人口涌入,致使我省瘧疾發病率迅速回升,90年代中期年發病率回升到1.24%。目前,我省的瘧疾流行得到了有效的控制,近幾年年發病率都控制在1/10萬以內。
流行地病人發熱即血檢
省衛生廳此次出臺的應急處理預案明確指出,一旦瘧疾病例在短期內與往年同期相比呈幾倍甚至數十倍增長,或出現本地感染的惡性瘧病例,甚至伴有兇險病例增多或死亡病例,確定有可能出現瘧疾暴發流行時,即啓動預案。在出現瘧疾暴發流行的地區,所有縣、鄉(鎮)醫院均應開展發熱病人血檢,對所有發熱病人進行瘧疾血檢。
如有疫情必須及時公佈
預案要求,當發現有可能出現瘧疾暴發流行或突發疫情時,執行職務的醫療保健和衛生防疫人員,應按照有關規定,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疫情。接到疫情報告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報告上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當地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報告當地人民政府,不得瞞報、漏報、緩報。各市、縣衛生行政部門接到瘧疾疫情報告後,應及時報告省衛生廳,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地如實通報和公佈疫情。在處理惡性瘧疾暴發疫情時,爲了及時掌握疫情發展趨勢,必要時可實施應急疫情報告制度,如疑似病例日報或零報報告制度、瘧疾疫情動態報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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