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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將開庭審理8月26號發生在苗栗通霄外海的,4名臺灣船員將6名大陸私渡女子推落下海溺斃一案。
據臺灣媒體報道,苗栗地方法院合議庭審判長陳鴻斌表示,6名大陸女子偷渡溺斃案,之前由地檢署偵查終結提起公訴,將王中興和柯清鬆兩名船東求處死刑,葉天勝和曾炯銘各求處有期徒刑6年以及4年,經過召開多次合議庭審前會議及現場模擬後,合議庭法官今天上 午9點半將在第9法庭正式開庭審理,預計以13個半小時、約3、4天左右的時間集中審理。
陳鴻斌審判長說,這次審理共傳喚13名證人以及2名被告,證人包括7名大陸生還女子、4位海巡署證人、以及葉天勝和增炯銘2名列爲共同殺人證人,這次審理也將21號現場模擬的情況,由海巡署潮汐潮差、航行軌跡、衛星定位儀器專家解讀,針對落水點以及落水時間研判當時情況,然後進行辯護、主詰問、反詰問等議程。
不過,由於情報指出,人蛇集團將僱請殺手危害證人和被告,因此警方也加強了戒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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