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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在河東區一家食品廠門前買了幾塊“冠生園”月餅,回家卻發現這幾塊月餅已經過期了。
昨天17:00左右河東區某食品廠
王先生手裏的這塊“冠生園”月餅的外包裝上打印的生產日期是2003年8月23日,而保質期一欄則寫着“在5℃—20℃保質期60天;20℃—32℃保質期45天”。按此推算,就算這塊月餅在低溫下保存,也已經過了保質期。
記者在王先生買月餅的這家食品廠門前看到,一塊“月餅大減價”的大黃招牌旁碼放着幾大箱月餅,兩箱“冠生園”月餅也摻雜其中,所有月餅售價都很低,那些“冠生園”月餅的生產日期都在2003年8月23日以前,明顯已經過期了。
售貨員和該廠廠長都說不知道月餅已過期,他們甚至表示月餅的保質期應該是3個月,直至看到外包裝上的標註,才恍然大悟。據該廠李廠長介紹,這些“冠生園”月餅是他們替別人代賣的,總共有150多公斤。李廠長當即承諾,把這些月餅撤下櫃檯,今後不再銷售。
記者隨後撥通了天津市冠生園食品責任有限公司食品廠營銷部的電話,接電話的許小姐表示,他們的月餅如果沒有賣出去就收回了,這種情況的出現很有可能是一些零售商的個人行爲。
許小姐表示,這些過期的“冠生園”食品流入市場就會對公司產生負面影響,不論出於什麼目的,過期食品都不應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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