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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活動進一步在檢察機關確立了重程序、重證據、重人權和公正、文明、嚴格執法等觀念
記者:今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開展了“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教育活動。高檢院作出這樣的部署,其出發點和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是什麼?這項活動目前取得了哪些成效?
賈春旺:開展“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教育活動,是高檢院經過反覆研究作出的一項決定。十六大明確提出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必須保障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對於檢察機關來說,維護公平正義有兩層含義。一方面,我們在自身的執法活動中必須以公平正義爲根本標準和最高要求;另一方面,還要通過依法履行檢察職責,促進司法機關公正執法,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檢察機關要在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上發揮應有的作用,就必須大力強化法律監督職能。強化法律監督與維護公平正義是手段和目標的關係,維護公平正義是檢察機關的根本目標,強化法律監督是檢察機關實現這個目標的根本途徑。
爲了使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信念深入廣大檢察幹警的心中,爲新時期的各項檢察工作提供強大動力,我們決定在全國檢察機關開展這樣一個以“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爲主題的教育活動。我們確定,這次教育活動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以強化法律監督職能作用爲主線,以解決執法活動中的突出問題、提高檢察隊伍的整體素質和執法水平爲重點,力求達到以下三個目標:進一步深化對“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增強貫徹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覺性和堅定性,牢固確立“立檢爲公、執法爲民”觀念;進一步統一執法思想,增強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服務的意識;進一步規範執法活動,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推動隊伍建設和檢察工作全面健康發展。
這項教育活動從5月份開始,經過學習提高、組織討論、查擺問題等幾個階段,目前各地已經進入整改建制階段,進展比較順利,在一些方面已初見成效。廣大檢察幹警進一步加深了對“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認識和理解,查找出了在隊伍建設和執法活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並通過深入分析產生這些問題的思想上、觀念上和制度上的原因,進一步確立了重程序、重證據、重人權和公正、文明、嚴格執法等執法觀念,明確了整改的重點和方向,爲教育活動的深入推進打下了良好基礎。同時,教育活動也促進了檢察業務工作的發展,今年以來檢察機關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查辦職務犯罪和訴訟監督工作力度進一步加大,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有了新的提高。
採取有力措施,嚴防辦錯案,嚴防放縱犯罪,嚴防傷及無辜
記者:您擔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後,強調要圍繞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明確提出要把這作爲新時期檢察工作總的要求,這是基於什麼考慮?
賈春旺:今年是完成黨的十六大提出的各項任務的第一年,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開局之年。如何緊密結合檢察工作的實際,認真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更好地發揮法律監督職能作用,爲發展這個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服務,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是檢察機關面臨的重大課題。在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全國人大代表對近幾年的檢察工作給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時也對檢察工作和隊伍建設提出了不少建議和意見。這些意見和建議,歸根到底都是要求檢察機關更加充分地履行法律監督的職責,更加有力地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歷史進程。前不久剛剛閉幕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明確了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任務、指導思想和原則,對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進行了全面部署,對於全面推進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繼續推向前進,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這兩個重要文件中許多精神都與檢察工作密切相關,都對檢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檢察機關貫徹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關鍵也是要立足於強化法律監督職能,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爲實現全會確定的各項任務作出應有貢獻。由此可以看出,檢察機關無論是適應新的形勢和任務,完成好肩負的歷史使命,還是順應人大代表和人民羣衆的呼聲,加強和改進檢察工作,最根本的都是要充分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不斷加大工作力度。因此,我們必須始終抓住依法履行職能這個關鍵,把推進工作的着力點放在加大工作力度上,這是其一。
在提出加大工作力度的同時,我們還強調要提高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爲什麼呢?我在政法機關工作了近二十年,深刻感受到辦案質量對政法工作的重要性,檢察機關作爲法律監督機關,更要視辦案質量爲生命線。應該說,長期以來,檢察機關對辦案質量問題是重視的,採取了不少措施,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不斷提高,但當前在執法中辦案質量不高的情況仍然存在。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問題,已經成爲社會廣泛關注的問題。對此,我們必須有清醒的認識。我常和檢察機關的同志說,必須確保在檢察環節不發生錯案,不能認爲99%的案子辦對了,只有個別案子出了問題就情有可原。打一個形象的比喻,航空公司安全飛行了一千次、一萬次,但只要有一次墜機事故,就會給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一個案子搞錯了,也會給當事人和他們的親屬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當事人和羣衆就難以原諒我們,我們自己更不能原諒自己。嚴格地講,辦錯案,既不符合“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與黨的十六大關於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要求格格不入,也與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性質不相稱。因此,我們必須從實踐“三個代表”、維護人民羣衆根本利益的高度,從建設司法文明和推動檢察工作健康發展的高度,來認識確保辦案質量的重要意義,切實把提高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放到突出位置來抓,採取有力措施,嚴防辦錯案,嚴防放縱犯罪,嚴防傷及無辜。所以,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檢察工作,就是要持之以恆地貫徹這個總的要求,堅持不懈地抓下去。
查辦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力爭年內立案、起訴一批大案要案
記者:依法懲治職務犯罪是檢察工作的重點。最近您表示,下半年各級檢察機關要進一步加大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力度,集中力量查辦大案要案,力爭在年內立案、起訴一批大案要案,您能給我們介紹一下這方面的情況嗎?
賈春旺:查辦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是檢察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能,是法律監督的重要組成部分。多年以來,檢察機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依法查辦了一大批職務犯罪案件,促進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深入開展。今年1到9月,全國檢察機關就立案偵查各類職務犯罪案件32759件,其中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百萬元以上大案905件,查辦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幹部2189人。特別是查辦大案數和司法人員職務犯罪數上升。辦案質量也有了較大提高,出現了偵結率、起訴率、有罪判決率上升,撤案率、不起訴率明顯下降的良好勢頭。
我國目前正處在體制轉軌和結構轉型的關鍵時期,受各方面因素的影響,特別是管理體制、監督制約機制還不健全,行政行爲、企業行爲和市場行爲還沒有完全得到有效的規範和約束,客觀上存在權力介入市場滋生腐敗的條件。從當前檢察機關辦案情況看,一些領域的貪污賄賂犯罪還相當嚴重,而且出現了不少新的情況,如犯罪數額上百萬、上千萬元的案件屢有發生,犯罪手段智能化和隱蔽性增強,有準備的攜款潛逃現象增多,等等,反腐敗鬥爭面臨的形勢仍然嚴峻。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中強調:“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反對腐敗是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保證,必須貫穿於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全過程”。新的形勢對反貪污賄賂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檢察機關必須堅定不移地貫徹黨中央關於反腐敗鬥爭的總體部署,把查辦職務犯罪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做到工作不能放鬆,勢頭不能減弱。
突出重點、集中力量查辦大案要案,是檢察機關在查辦職務犯罪案件工作中必須堅持的。近年來,我們始終把查辦職務犯罪案件工作的重點指向社會危害嚴重、人民羣衆反映強烈的職務犯罪,突出查辦黨政領導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及經濟管理部門發生的職務犯罪案件,取得了明顯成效。高檢院在部署下半年工作時,強調要繼續堅持集中力量查辦大案要案,特別是要把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犯罪案件、司法人員和行政執法人員貪贓枉法、濫用職權的犯罪案件作爲重中之重,力爭在年內立案、起訴一批大案要案。爲保證查辦大案要案工作的深入開展,我們採取了幾項措施。一是加快省、市兩級檢察院職務犯罪偵查指揮中心建設,完善上下一體、指揮協調有力的偵查指揮和協作機制,強化對辦案工作的組織指揮,使這項工作機制在突破大案要案、辦理跨地區案件、排除辦案阻力方面發揮更加明顯的作用。二是圍繞提高偵查水平,以增強收集和固定證據的能力爲重點,提高運用現代科技的水平,積極探索加強偵查工作的新路子。三是針對貪污賄賂等犯罪嫌疑人攜款潛逃增多的現象,進一步加強追逃追贓工作,拓寬境外緝捕的渠道和途徑,決不能讓犯罪分子逍遙法外,同時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探索完善防範犯罪嫌疑人外逃和向境外轉移贓款的監控機制。
在加大工作力度的同時,我們高度重視並下大力提高辦案質量。職務犯罪偵查工作偵查對象的特殊性要求我們必須更加強調打擊的準確性,必須更加講究刑事政策,注重辦案質量,堅持“一要堅決,二要慎重,務必搞準”的原則,使所辦的每一起案件都做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定性準確、程序合法、手續完備,經得起歷史的檢驗。
在加大查辦職務犯罪工作力度的同時,我們還要按照十六大關於標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從源頭上預防和解決腐敗問題的要求,立足檢察職能,進一步加強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結合辦案研究貪污賄賂等犯罪的新情況、新特點,認真研究發案原因和規律,及時發現帶有傾向性的問題,科學預測職務犯罪變化的趨勢,向黨委、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提出預防對策,針對辦案中發現的漏洞,建議和幫助有關單位完善管理制度,加強同金融證券、海關、國有企業等重點行業和領域的聯繫與配合,依靠各界的力量,共同做好系統預防工作,努力減少職務犯罪的發生。
超期羈押集中反映了司法機關和司法人員在執法觀念、執法水平、執法效率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記者:從5月份以來,全國檢察系統開展了超期羈押專項清理工作,同時加大了對公安機關和法院辦案階段存在的超期羈押問題的監督力度。這項工作進展情況如何?您是怎麼看待這項工作的意義的?
賈春旺:對刑事訴訟、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是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的重要組成部分。爲進一步加大訴訟監督工作的力度,今年以來,檢察機關在加強經常性監督工作的同時,開展了清理超期羈押、清理服刑人員申訴、經濟犯罪立案監督以及糾正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等幾個專項監督活動,目的是要抓住當前訴訟活動中的突出問題,集中力量進行監督糾正,取得明顯效果,帶動整個訴訟監督工作的發展,促進嚴格執法和公正司法。
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超過法定期限進行羈押在偵查、起訴、審判環節都不同程度存在,有的還比較嚴重,而且是屢禁不止,邊清邊超,前清後超,已成爲困擾刑事訴訟活動的一個頑疾。作爲法律監督機關,首先必須自己嚴格執法。所以在超期羈押專項清理工作中,我們要求檢察機關要從自身做起,解決好自身辦案環節的超期羈押問題。爲此,我們在超期羈押專項清理行動中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建立了超期羈押舉報制度,向社會公佈了超期羈押舉報電話、電子信箱;加強了現場檢查督辦和情況通報,對重點地區派出專項檢查工作組進行檢查督辦,對專項清理進展情況實行週報制和半月通報制;實行了領導責任制和辦案責任制,對發生新的超期羈押實行一票否決,追究主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強化了檢察機關內部偵查、偵查監督、公訴、監所檢察等各個相關部門的監督制約機制。到7月底,檢察環節的超期羈押問題基本得到解決。同時,在中央領導的重視和其他政法機關的支持下,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作用,積極督促、配合其他司法機關清理糾正超期羈押問題。目前,各部門都提出瞭解決超羈押問題的措施並在認真組織落實,有的還列出了限期解決的時間表,可以說,超期羈押專項清理行動取得了階段性重要成果。
從超期羈押屢禁不止看,它是頑症;但從這次超期羈押專項清理工作的成效看,它並非絕症。關鍵是要把執法爲民、嚴格執法真正落實在具體工作上,下大的決心,採取過硬的措施,建立有效的機制。這次超期羈押清理工作只是有了一個良好的開局,要從根本上杜絕超期羈押還有很多工作要做,特別是要重視解決好“邊清邊超、前清後超”的問題。對此,要建立預防和糾正超期羈押的長效機制,制定防止和預防檢察工作中超期羈押的規定以及超期羈押責任追究辦法,並堅持實行超期羈押舉報制度,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預防和制止超期羈押問題的發生。
至於談到超期羈押專項清理這項工作的意義,我看最根本的就是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公正執法,保障人權。嚴格公正執法、尊重和保障人權,是司法文明的應有之義,是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必然要求。特別是繼黨的十六大明確提出“尊重和保障人權”之後,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又建議在憲法中增加“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規定,這對推動我國人權事業和社會全面進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現在羣衆反映一些執法、司法人員在辦案中不重視保障訴訟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重實體、輕程序,超期羈押就是一個典型表現,它集中反映了有些司法機關和司法人員在執法觀念、執法水平、執法效率等許多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這次超期羈押清理工作之所以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和社會各界的普遍關注,本身就能反映出近年來我國民主法制建設的成果,反映出各方面對建設司法文明的決心和信心。因此,解決好超期羈押問題,對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對於促進司法機關執法水平和工作效率的提高,樹立司法機關公正執法的形象、增加司法機關的公信力,對於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證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都具有積極作用,其意義是深遠的。
對現行檢察體制中不符合形勢發展的內容進行變革,突破制約檢察工作發展的體制性障礙
記者:我們注意到,您到高檢院工作以後,非常重視檢察體制改革的問題,高檢院爲此專門召開理論研討會進行深入探討。在您看來,檢察工作中主要存在哪些問題?推進檢察體制改革要從哪些方面入手?
賈春旺:爲了貫徹落實十六大關於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的部署,進一步推動檢察理論創新、機制創新和制度創新,更好地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職能,我們圍繞檢察改革對檢察工作和檢察體制等方面的問題進行了深入研究。我們認爲,從總體上看,我國現行的檢察制度,是以馬克思主義關於國家與法的理論爲指導,適應我國政權性質和政治體制,強化對權力的監督制約,確保廣大人民羣衆的合法權益,維護司法公正和法制統一的需要建立和發展起來的,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這一制度包含着我國在司法工作中形成的許多行之有效的經驗和做法,是符合我國國情的,也是有其自身優勢和強大生命力的。在“文革”動亂中檢察機關被撤銷,我們國家曾飽嘗了權力失去監督之苦。檢察機關恢復重建20多年來,在黨的領導和人大監督下,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爲維護法制統一,促進國家和社會管理的法治化,作出了重要貢獻。但是,隨着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迅速發展、依法治國深入推進和社會的全面進步,檢察工作在一些方面與形勢發展的要求越來越不適應。存在的問題,有的是由於缺乏良好的執法環境、執法條件和高素質的執法隊伍,有的是一些檢察機關在工作中沒有依法、嚴格、充分、正確地發揮法律監督職能作用造成的,也有的與檢察體制、訴訟機制乃至整個司法體制不夠完善有關係。在司法體制改革中完善檢察體制,就是要對現行檢察體制中不符合形勢發展的內容進行變革,突破制約檢察工作發展的體制性障礙,通過深化改革逐步解決檢察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充分發揮法律監督在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保障實現社會公平和正義方面的作用。中央指出,司法體制改革必須從人民羣衆反映最強烈、最突出的問題入手,從制約司法公正的環節入手;要把加強監督作爲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檢察機關要充分發揮法律監督的職能,保證司法部門的權力受到有效的監督和制約。爲了落實中央的要求,進一步強化法律監督職能,切實解決好人民羣衆反映強烈的問題,檢察體制改革要着重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是完善刑事訴訟監督程序,增強刑事訴訟監督效力。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這是刑事訴訟法確立的一項重要原則。目前,檢察機關缺乏瞭解有關部門執法情況的機制和渠道,對刑事訴訟中的一些違法情況難以及時發現和進行監督,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監督手段比較軟弱。這些都制約着刑事訴訟監督工作的開展,影響了監督的效果。強化檢察機關對刑事訴訟的監督職能,需要賦予檢察機關掌握執法情況的必要途徑,增強檢察機關發現執法中違法犯罪問題的能力,同時要完善訴訟程序,強化監督的手段,增強監督的效力。
二是完善檢察機關對民事行政訴訟的法律監督。當前,人民羣衆對民事行政訴訟中裁判不公問題的反映比較強烈,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要求檢察機關對民事行政訴訟加大法律監督力度的呼聲也比較高。但檢察機關開展民事行政訴訟監督工作面臨不少困難,主要是由於相關法律規定過於籠統,現有的一些規定不夠科學,導致實踐中對監督的範圍、程序、方式等問題長期存在較大分歧,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職能未能充分發揮,監督效果不理想。同時,少數檢察機關也存在執法不夠統一,工作不夠規範,以及抗訴質量不高等問題。所以,必須進一步規範和完善檢察機關對民事行政訴訟進行監督的範圍、程序和方式,通過加強法律監督促進公正裁判,更好地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權益。
三是完善職務犯罪偵查工作機制,加強對偵查工作的監督制約。檢察機關對職務犯罪的偵查,具有對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行使權力進行監督的性質,與偵查機關對一般刑事案件所進行的偵查具有質的區別。特別是對執法工作人員職務犯罪的偵查,不僅體現了檢察機關對國家工作人員職務活動的監督,更是對訴訟活動實行強有力的法律監督的重要保障。實踐表明,執法不嚴、司法不公現象的背後往往隱藏着職務犯罪,執法人員的職務犯罪必然造成執法不嚴、司法不公。檢察機關對訴訟活動的監督必須與查辦執法不公背後的職務犯罪結合起來,纔能有效地清除執法領域中的腐敗現象,這是檢察工作多年來積累的一條重要經驗。因此,職務犯罪偵查權是法律監督權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由檢察機關行使職務犯罪偵查權是適宜的。目前,由於各種因素的影響,檢察機關職務犯罪偵查工作還存在不少問題,特別是對少數檢察機關存在的辦案力度不夠、質量不高和濫用偵查權的現象,社會各界意見比較多。爲了解決好這一問題,在司法體制改革中應當進一步健全檢察機關職務犯罪偵查工作機制,完善偵查手段和程序,理順檢察機關在查辦案件中與有關部門的關係,保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有效地行使偵查權;同時,加強對檢察機關職務犯罪偵查工作的監督和制約,特別是要強化外部監督制約,拓寬接受外部監督的途徑,以保障職務犯罪偵查權的正確行使。
四是完善檢察官管理體制。目前,我國檢察官隊伍的整體素質還不夠高,執法觀念和執法水平還不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要提高檢察官隊伍的整體素質和執法水平,必須切實落實檢察官法,健全檢察官管理體制,重點要建立檢察人員分類管理和檢察官逐級遴選制度,健全檢察官職業准入和培訓制度,實現依法科學管理,推進檢察官隊伍的專業化建設。
五是完善檢察領導體制和人財物管理體制。我國憲法和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的工作,上級人民檢察院領導下級人民檢察院的工作。目前在實踐中這一體制沒有完全落實,主要是由於幹部管理體制和經費保障體制不順,使檢察機關的上下級領導關係受到削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檢察權地方化,不能有效克服執法中的地方保護主義。特別是由於經費保障機制不健全,一些地方檢察機關經費困難的問題突出,利益驅動、爲錢辦案等現象仍時有發生,嚴重損害了檢察機關在人民羣衆心目中的形象。要解決這些問題,必須改革檢察機關的幹部和經費管理體制,落實憲法關於檢察領導體制的規定,加強上級檢察院對下級檢察院的領導,從制度上保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檢察權。
推進司法體制改革是黨的十六大作出的一項重要戰略部署,是我們黨和國家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一項重大任務。高檢院對司法體制改革和檢察體制改革十分重視,成立了專門的司法體制改革研究小組,先後召開了一些研討會和論證會,就司法體制改革特別是檢察體制改革涉及的一些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聽取各方面意見,進行了比較深入的調查研究,並積極提出司法改革和檢察改革的建議。司法體制改革事關國家政權建設和社會穩定大局,一項改革措施的推行可能涉及多個部門,有的還涉及到法律的修改,所以需要審慎研究論證,穩步實施。同時,我們也強調,檢察改革不能等待觀望,對不涉及修改法律,又符合中央要求和人民羣衆利益,有利於社會安寧、有利於發展、有利於廉政建設和社會公平正義的,要積極探索從機制上進行改革。目前,高檢院正在研究一系列強化法律監督、規範自身執法活動的改革措施,包括探索完善檢察機關直接偵查案件外部監督機制、建立防止超期羈押的長效機制、採取切實措施保障律師依法履行辯護職責等等,目的就是要通過改革更好地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精神,更好地履行檢察職能,更好地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
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蓬勃發展,是法制建設得以充分發展和不斷完善的根本原因
記者:從1985年擔任國家安全部部長以來,您在政法機關擔任重要領導職務已有18個年頭,可以說親身經歷了我們國家民主法制建設的關鍵時期。您最深的感受是什麼?
賈春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法制建設得到長足的發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法制建設的不斷推進,有力地維護了社會穩定,有效地調節了社會矛盾,維護了廣大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調動了廣大人民羣衆參與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積極性,爲深化改革、擴大開放、促進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
回顧這些年我國法制建設的發展歷程,我深刻地感到,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蓬勃發展,是法制建設得以充分發展和不斷完善的根本原因。法制建設既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有力保障,又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些年我國法制建設的成就,是在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進程不斷推進、綜合國力和人民生活不斷邁上新的臺階、人民生活總體上實現由溫飽到小康的歷史性跨越的大背景下取得的,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完善、社會全面進步的情況下取得的,是在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圍繞着經濟建設這個中心,推動我國經濟、政治、文化事業全面協調發展的過程中取得的。因此,法制建設的成就,既充分反映了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現實要求,又以這些年經濟與社會的快速健康發展爲基礎。沒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全面推進,沒有經濟與社會發展的豐碩成果,就不可能有法制建設的巨大成就。
回顧這些年我國法制建設的發展歷程,我還深刻地感到,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制得以充分發展和不斷完善的根本保證。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我們黨認真總結“文革”期間民主遭踐踏、法制遭破壞的慘痛教訓,把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作爲一項堅定不移的基本方針,把我國政治建設和發展逐步落實到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上來。黨的領導體現在法制建設的全部過程,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也領導人民遵守和執行憲法和法律,並通過黨組織的卓越工作和黨員的模範作用維護憲法和法律的連續性、穩定性、權威性。健全社會主義法制,離不開我們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各項方針政策的正確指引,離不開我們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的充分發揮。沒有黨的正確領導,就沒有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建立和發展,就不可能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回顧這些年我國法制建設的發展歷程,我們更能得出這樣的結論:雖然當前我國法制建設中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但只要在黨的領導下,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這個宏偉目標,繼承和發揚這些年民主法制建設的成功經驗,結合我國國情和現代化建設的實際,積極而穩妥地進行司法改革,堅持和推進依法治國,就一定能更好地發揮法制在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保障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確保國家長治久安、繁榮富強,實現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協調發展,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面推向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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