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剛剛被審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從法律上保護普通百姓切身利益,同時爲道路交通違章行爲和處罰提供了法律依據。然而,在我國健全交通安全法律的同時,還需要交通參與者自覺告別違章和駕駛陋習,以減少在出行時的交通安全隱患。
從市交管部門對歷年的道路交通事故分析中看,由“駕駛陋習”引發的一般以上交通事故每年都會發生幾百起,這直接威脅着車友的行車安全和本市路網的暢通。在“駕駛陋習”中,有的是屬於違章行爲,有的則純粹是個別駕駛者爲了圖個人方便、不顧他人感受的利己行爲。
有關部門預計,明年本市機動車保有量將突破100萬輛,加上市民購車升溫、道路施工增多,將會給本市的交通環境帶來巨大的壓力。保證道路正常行車秩序除了需要國家立法外,如果每位駕駛員從現在起能從我做起,遵守交通法規,文明禮讓,主動告別違章和“駕駛陋習”,即使目前的道路狀況沒有改善,本市的道路通行能力也能相對提高,交通事故也會大大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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