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廣州一中年婦女提起刑事自訴,狀告結婚二十多年的丈夫鄭某長年虐待,結果其丈夫被判入獄一年六個月。近日,原告被告的女兒、廣州某重點大學一名大二的學生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監庭的法官遞材料,爲被判虐待罪的父親喊冤。
29日,這位女大學生接受了記者的採訪,講述了這個家庭經歷的曲折故事。
母親狀告父親長年虐待
21歲的小文(化名)清秀文靜,是廣州某重點大學的學生,品學兼優,還是學生幹部,其弟也是同一所大學的學生,從小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但姐弟倆沒想到,“慈父”有一天竟會因虐待罪被判入獄。
2002年5月13日,小文的母親黃某向天河區法院提起自訴,狀告丈夫與人通姦,並長期毆打折磨自己。黃某訴稱:她常遭丈夫毒打,2000年11月某日,其夫將她手指打傷。在法庭上,阿娟拿出四份門診病歷和一份證明自己輕傷的法醫鑑定書,以證明自己受虐,並拿出一份書面材料,證明丈夫與他人“有染”。
小文的父親鄭某辯稱:其妻陳述的內容不是事實。2000年11月那天,其妻受傷是因其拿花瓶去打他,他一擋,花瓶碎了,其妻的手才被弄傷的。
父親被判刑母親也流淚
2002年7月24日,小文的父母來到法庭,大批記者也到場。法官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鄭某的行爲構成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宣判後,法警當場給鄭某戴上手銬,鄭某對這樣的結果毫無準備,極力向審判長辯解並稱要上訴。
第二天,數家報紙登出了這則新聞,並配發了鄭某的圖片。
在校的小文聽到消息後羞愧難當,在同學和熟人面前頭都擡不起來。小文說,看了報紙後,母親也不停地流淚。
鄭某不服一審判決,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003年3月21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女兒:爸爸是世界上第二好爸爸
2003年5月20日,一直左右爲難的小文終於按捺不住,向法院審監庭遞交了申訴材料———
“尊敬的中級人民法院審監庭:我們的父親,性情溫和,耐心備至,從小注重對我們的思想、修養、作風的培養和引導,使我們在思想道德修養,學習成績,生活習慣上得到了均衡發展。雖然父母間常有矛盾,有時更發展至吵架乃至打鬧,但很多情況下雙方都儘量尋求有效的解決方案,特別是父親時時主動妥協。比如在一些關於生意上的問題發生爭執,很多時候是父親先妥協和好。至於由打架而造成身體上的大傷害,我相信純屬意外。……”
小文還在材料中寫道:“在2000年11月那天因本人沒接電話導致父母發生口角,爭執中母親隨手拿起玻璃瓶,父親以爲母親要打我,於是前往阻攔,兩人扭打在一起。後發現母親被碰碎的玻璃割傷手,父親頭部亦有輕傷,父親不顧自己的傷而將母親送往四五八醫院,且在母親住院期間對其細心照料,送湯送飯,非常盡心。”
小文告訴記者:“我爸爸其實是個好人,如果世界上有一個最完美的人可以算是第一好的爸爸,那我的爸爸是世界上第二好的爸爸。”
據悉,廣州中院已受理了小文父親虐待罪一案的申訴,目前該案尚在審理中。法院同時還在審理小文父母親離婚的民事官司,一審法院判決雙方離婚,並根據過錯原則及小文等的意願,將兩個孩子和大部分財產都判給了母親。
小文的兩難選擇
記者和小文坐在大學校園的湖邊聊天,小文說一家人在一起難免會磕磕碰碰,有時兩人嘔氣久了就爭執起來。打架的時候媽媽會受傷,爸爸也會受傷。
記者問小文:“一方是父親,一方是母親,如果媽媽勝訴爸爸會被判刑,如果爸爸因女兒的申訴打贏了官司媽媽心裏也會難過,你該怎麼選?”小文遲疑了很久說:“作爲女兒,我不希望任何一方受到傷害,可是如果真的要作出一個選擇的話,從現在的情況看,爸爸入獄對他的傷害太大了……”
事情發生後,小文夾在中間左右爲難,爲顧慮媽媽的感受她選擇了消極的方式,沒有更多地爲父親爭取。如今小文希望這件事能儘快平息,她“不想再有任何親人受到傷害了”。
當記者準備離開時,小文突然說:“其實母親告爸爸的時候,心裏也很難過,我看見她哭得很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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