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晨和今晨,津城降下大霧。
今天早上,霧尤其大。六點鐘出門上班時,馬路上濃霧瀰漫,路對面已看不到人了。遠遠看去,十字路口的紅綠燈模模糊糊、影影綽綽的,借用朱自清先生《荷塘月色》中的描述,像“渴睡人的眼”。
在這樣的大霧天氣裏,大多數的汽車都行駛得很慢,但還是有個別司機搶行的現象。明明前面路口的綠燈已在閃爍、甚或黃燈已亮了,他偏要踩腳油門加快速度衝過去。也許他可以爲此節省半分鐘、一分鐘的時間,但在這樣的大霧天裏,他也許就爲這多踩一腳油,而給自己、給別人帶來難以彌補的損失。
由此想起了下雨天。雨天路滑積水,本應該慢慢地開,但總有些司機以開快車爲樂,搶道搶燈現象經常能看到。特別是馬路旁有步行者或騎車者時,個別司機也不管不顧,忽地衝過去,車輪濺起一片積水,弄得路人衣衫盡溼。管你罵與否,我自聽不到。但這位司機也應該想到,雨天路面溼滑,踩了這一腳油,不僅給路人帶來煩惱,也會給自己埋下安全隱患。
天津所處的地區,一年四季季節分明,風霜雪雨,什麼惡劣天氣都可能遇到。這是人們難以改變的自然現象。不錯,這些惡劣天氣會給我們出行帶來麻煩,但是有時更多的麻煩是我們自己製造的。在雨霧風雪的天氣裏,如果司機們能夠少踩兩腳油門,把車開得慢一點;如果路人們能遵守交通規則,行人不橫穿馬路、騎車的不搶紅燈,那該能消除多少事故隱患啊!
越是天氣不好,越要遵章守法。遵章守法、遵守公德,不光是爲了別人,更是爲了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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