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也要保護私有財產——訪中國民營經濟研究會原會長曉亮
個體經濟和私營經濟,只是私有制的兩種具體形式,而不是私有財產的全部。按照馬克思的概念,財產的概念更具有根本的性質。私有財產的內涵不僅包含屬於生產資料私有制的具體形式的所有制,還包括公民或私人的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例如私有房產、汽車、家電等等,以及私人投資、儲蓄、金融資產、股票債券等等,它比私有制具體形式寬廣得多, 它們都要保護。
中國經濟時報: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建立健全現代產權制度”,“要依法保護各類產權”,從憲法的角度講,保護私有產權意義何在?
曉亮:現行憲法是1982年12月由五屆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的。以後雖然經過兩次修改,但其中只有“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聖不可侵犯”,而沒有“公民的私有財產也神聖不可侵犯”,或“保護私有財產”的條文。而且在序言中沿襲了以往的提法:“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已經完成,人剝削人的制度已經消滅,社會主義制度已經確立。”這實際上就意味着對上世紀五十年代對私有制改造的充分肯定,同時也意味着不保護私有財產。但是現在情況變了,改革開放以來非公有制經濟大大發展了,並且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大,越來越重要。人們通過思想解放、實事求是的教育,認識也發生了很大變化,私有制是萬惡之源的觀念已被否定。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不在“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同時明確“保護私有財產”,那就不僅意味着憲法沒有反映改革開放的重大成果,而且意味着公私財產不能一視同仁,不能平等競爭。
私有財產概念更具有根本的性質,範圍更廣,意義更深刻
中國經濟時報:發展民營經濟不就是保護私有財產嗎?
曉亮:不完全是。私有財產與公有財產的概念更具有根本的性質,範圍更廣,意義更深刻。1999年修憲時據說有同志講,憲法上明確寫明“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就有了保護私有財產的意思了,我認爲這還不夠。個體經濟和私營經濟,只是私有制的兩種具體形式,而不是私有財產的全部。按照馬克思的概念,財產的概念更具有根本的性質。正如國有經濟、集體經濟是公有制的具體形式,而不是公有財產或公共財產的全部。所以,憲法在涉及保護公有財產時不僅寫上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基礎是社會主義國家所有制和勞動羣衆集體所有制,而且還單列一條“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私有財產也應該這樣。原因就是私有財產的概念更加根本。私有與公有是相對應的概念,沒有私有也就沒有公有。私有財產的內涵不僅包含屬於生產資料私有制的具體形式的所有制,還包括公民或私人的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例如私有房產、汽車、家電等等,以及私人投資、儲蓄、金融資產、股票債券等等,它比私有制具體形式寬廣得多,它們都要保護。
保護私有財產的實質是承認社會主義的中國公民有私有財產。因爲有私有財產才需要保護,不保護就意味着沒有私有財產。它是我們一切法律、制度、工作的基礎,屬於根本性的制度建設。實際情況是我國現在已經出現了私有財產,甚至出現了一定程度的收入分配不公。在這種背景條件下,我想我們國家將來必然要考慮開徵“財產稅”和“遺產稅”,以緩解收入分配不公的問題。然而,如果我們國家的憲法中沒有保護私有財產的根本條文規定,如何能開徵“財產稅”和“遺產稅”呢?
中國經濟時報:這樣看來,從更廣闊的範圍說,整個社會主義社會都應當是公有私有並存,共同發展。
曉亮:這是改革開放以來獲得的一個新認識。正如黨的十五大報告所說,“公有制爲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是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一項基本經濟制度。”多種所有制當然包括各種形式的非公有制經濟、私有制經濟。我們很難設想,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結束以後,就不再允許私有制經濟的發展了。社會主義國家既要支持和保護公有經濟的發展,也要支持和保護私有經濟的發展。這是生產力發展的客觀需要,是不以人的意願爲轉移的。
重新發展起來的私營經濟急需法律保護
中國經濟時報:現在的情況是,許多民營企業家仍有畏懼心理。在沒有明確產權的情況下,一些民營投資者,對未來仍然不放心。根據有關研究,我國的外資來源,有相當大一部分,來自於“出口轉內銷”,即國內私人資本家掙了錢以後,千方百計地把錢先轉移出去,以防止將來被沒收掉,同時轉出去以後再投回來還可以享受優惠政策。
曉亮:我國現實中存在的非公有制經濟,包括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外商投資經濟等,全部是在改革開放的大好形勢下重新出現並發展起來的。它同其他西方國傢俬營經濟的正常發展、所走過的道路是不同的。人家是由低到高自然發展的,我們則在這之前,經過一場消滅私有制的改造運動,以及20多年的鬥私批修、“狠鬥私心一閃念”,要讓它們“絕種”的階級鬥爭的背景下,消滅了之後而又讓重新發展起來的。這段歷史是不應忘記的,也不能忘記。現在誰都相信歷史不會重演了。但這段歷史留給人們的印象太深了。人們都知道,那時的當事人確實是“白天敲鑼打鼓,晚上痛哭流涕”啊!因此,現在重新發展起來的私營經濟,它們的當事人,普遍的心態是,擁護黨的現行政策,但又擔心政策將來會變。爲什麼現在有些業主只滿足於“小打小鬧”而不敢大幹呢?爲什麼有些人有了錢就設法轉移到國外呢?爲什麼有些人對政治動向、政策上的某些搖擺特別敏感呢?我看正是這種矛盾心理的反映。
最近我收到一位浙江朋友的來信說,“目前國內一般民營企業家一發家即向海外轉移財產,向東南亞或日本等地拓展,這種趨勢如果任其發展下去,對國內經濟將有不良影響。溫州企業家則向歐洲進軍,寧波向新加坡進軍,大家顧慮重重,值得重視。”
中國經濟時報:在現實中確實存在非公有制經濟產權得不到保護而受到侵吞和危害的事件。
曉亮:包括亂收費、亂攤派,私營業主是絕對無法抵制的;包括他們在同公有制單位的聯繫、合作、交易、兼併等關係中,只要發生產權糾紛,私營經濟往往處於不利的地位;甚至包括需要民間資本進入時,千方百計動員人家進來,可是當人家進入取得成效時,由於紅眼病作怪,又想方設法制造事端,侵吞人家的財產,等等。這種案例實在太多了,成爲影響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一大障礙。
建議不再使用“全民所有制”
中國經濟時報:依照1999年3月15日通過的憲法修正案,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羣衆集體所有制。您提出不要再使用全民所有制概念,而直接使用國家所有制經濟,將集體所有制概念,改爲集體和合作經濟。爲什麼?
曉亮:第一,全民所有制概念是一個虛擬的概念、不規範的概念。
第二,馬克思從來沒有使用過這個概念,他在講未來社會的所有制時使用的是社會所有或公衆所有。“全民所有”的概念是列寧提出來的,但他是泛指。到了斯大林時期,才把全民所有制定義爲公有制的一種具體形式。
第三,現實中的所謂全民所有制是根本體現不出來的。例如全民所有制包括不包括農民,包括不包括個體戶、私營企業家;國有經濟的福利,農民能否享受得到;農民等能否同全民所有的生產資料直接結合?正如有的經濟學家所指出的那樣,現實中並沒有真正的全民所有制。現實中存在的是真正的國有經濟。國家所有制是規範的概念,憲法中只使用國有制的概念就可以了。
第四,從理論上說,只要社會上還有多種所有制並存,就不可能有什麼全民所有制。何況全民所有還不如馬克思說的社會所有科學。全民所有制還容易使人誤解爲民營經濟,例如前不久由中國發展出版社出版的《民營經濟實用詞典》就把全民所有制經濟也說成是民營經濟。
中國經濟時報:爲什麼要把集體所有制概念區分爲集體所有制經濟和合作經濟呢?
曉亮:第一,原來憲法中所說的,不論農村還是城市,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包括生產、供銷、信用、消費,包括工業、手工業、建築業、服務業、商業等等的合作經濟,“都是社會主義勞動羣衆集體所有制經濟。”這種規定和說法,符合改革開放前的情況,但已經不適用於改革開放以來的實際情況了。
第二,用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定義集體所有制,等同於用集體經濟定義合作經濟一樣,並不科學。二者其實是不能等同的。我國現實中的集體所有制,實際上是“二國營”,或如毛澤東所說,社會主義改造的結果,“那時,合作社在形式上是集體所有,在實際上成了全民所有。”國際社會,包括國際合作社聯盟,並不承認我們的集體所有制經濟爲合作經濟。
第三,改革開放以來在我國城鄉大量出現的股份合作制,專業合作社,合作聯社,以及家庭承包等等,誰都承認,已經不能再稱之爲集體所有制經濟。只是我們現在還沒有一個統一的合作社經濟法,我國的企業制度立法,還缺少這一塊而不完善罷了。這些新出現的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反映了一種客觀上的需要,反映了生產力發展的要求。它們的出現和存在是符合經濟規律的,應當在憲法上得到承認,明確地肯定下來。
第四,我國現實中存在的集體所有制和合作經濟,都是社會主義公有制,但有重大區別。這種區別,簡單說就是:集體所有制的產權關係是不清晰的,合作經濟因勞動者入股集資而形成,資產落實到個人,產權關係是清晰的;集體企業的上面都有一個行政組織把它管起來,沒有經營的自主權,合作經濟一般都是獨立的,有經營管理自主權;集體企業內部只能實行按勞分配,合作經濟則實行按勞分配與按股分紅相結合;集體企業的民主管理是落實不了的。企業重大問題都由上級主管部門說了算,而合作社企業則實行職代會下的廠長(經理)負責制,職工的民主管理能夠得到落實。且不說集體所有制是計劃經濟下的產物,要深化改革才能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而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產物,本質上是適應市場經濟的。
憲法在定義按生產要素分配時,應將土地要素列出來
中國經濟時報:在談到保護各類產權的問題時,有學者提出應重視農民與土地的產權關係,土地作爲重要的生產要素,怎樣參與並體現到按貢獻分配的分配原則中?
曉亮:我的建議是,要把十六大報告所說的“確立勞動、資本、技術和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根本的原則”,堅持按勞分配爲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寫入憲法。在談按生產要素分配時,不僅要把勞動、資本、技術和管理等明確地排列出來,還要把土地和知識等生產要素排列出來。特別是土地這一生產要素,是非列出來不行的。
中國經濟時報:爲什麼?
曉亮:第一,土地是一項重要的生產要素,是一項完全可以與勞動、資本並列的生產要素,不僅馬克思這樣看,連古典經濟學家都這麼看。
第二,我國是土地資源稀缺的國家,更要重視土地資源的合理和節約使用。現實中這個問題是非常嚴重的,例如現在不少農村的住房都從山地搬到平整的好地了。
第三,確立土地是重要的生產要素的觀點,在明晰了土地所有權的情況下,可以給土地的所有者帶來巨大的收入。這個收入,就是馬克思所說的絕對地租和級差地租。它們都是所有權在經濟上的實現。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因爲公有和私有並存,它們都應當成爲所有者和經營者的收入之一。
第四,“三農”問題是我國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要突出解決的戰略性問題,而解決“三農”問題的實質是提高農民的收入水平。承認、肯定、明確、落實土地這一生產要素,可以給農民帶來一筆不菲的收入。這個認識,不論從理論上說,還是從實踐上說,都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第五,確立土地是重要的生產要素的觀點,可以反過來解決農民對土地的所有、佔有、支配和使用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