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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今天上午,本市出臺了《天津市醫療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檢查規範》,據瞭解,這是我國首部針對醫療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檢查的規範。它爲本市進一步加大對醫療廢物在收集、貯存、處置各個過程的監管力度,加強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將起到積極作用。
《規範》規定了醫療廢物焚燒爐必須採用熱力技術處理醫療廢物,採用使醫療廢物分解並達到無害化的裝置,包括進料裝置、爐體、煙氣淨化裝置、控制系統、報警系統和應急處理系統等。《規範》還要求對醫療廢物採用密閉的專用箱、專用車,須由專人在專線上進行運輸。專用車的駕駛室應與貨廂完全隔開,以保證駕駛人員的安全。有關部門對醫療廢物的檢查方式,包括實地檢查、現場檢查、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單獨檢查和聯合檢查等形式。
各醫療單位及時收集本單位產生的醫療廢物,並按照類別分置。建立醫療廢物的暫時貯存設施、設備,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遠離醫療區、食品加工區和人員活動區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場所,並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誌和防滲漏、防鼠、防蚊蠅、防蟑螂、防盜以及預防兒童接觸等安全措施,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2天,並對設施、設備定期消毒和清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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