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讓顧客在音樂陪伴下愉快購物,是商場營造良好購物環境的重要手段,不過,商場在使用別人音樂時要注意自己是否侵犯了別人的著作權。日前,首例商場背景音樂著作權案在北京開審,這不僅說明了背景音樂著作權真正有了法律保護,同時也標誌着營利性公共場所全面走進收費時代,市場不再有免費的音樂。
雖然自2000年全國就已開始對使用背景音樂的商家收取費用,但一直以來大部分商家對此並不重視,音樂協會執行起來也是困難重重。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天津首席代表李春香女士昨天接受採訪時稱,協會對國內外協會會員的1400多萬首歌曲享有管理權,商家在經營過程中使用了背景音樂就要交納費用並得到許可,不能侵犯別人的著作權。北京的背景音樂訴訟案雖然是首例,但卻是必然的。現在天津也有一些商家屢次告知拒不交使用費的,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也正準備起訴,相應的準備工作也已到位。李女士告訴記者,其實天津早就開始實施收費辦法了,3年裏本市已有包括商場、超市在內的300多商家支付了背景音樂使用費,取得了中國著作權協會音樂作品使用許可證,成爲音樂作品合法使用人。
據介紹,目前本市商場、超市依然是收費的重點單位,其它如酒店等的談判工作也在同期進行。明年的重點將放在歌舞廳和酒吧,因爲這樣的場所更是靠音樂來賺錢的。收費同樣也是按面積計算,比大商場、超市的費用要高。不過在市場激烈的競爭下,相信商家不會把費用轉加給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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