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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研究室主任魏禮羣近日指出,十六屆三中全會《決定》中要“使股份制成爲公有制的主要實現形式”,“這是我們黨總結25年特別是近10年來經濟體制改革實踐經驗做出的重大決策,是對公有制實現形式認識的又一重要發展。”
《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還提出,“堅持公有制的主體地位,發揮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積極推行公有制的多種有效實現形式。”
魏禮羣說,實行經濟體制改革以來,我們黨對公有制多種實現形式進行了不懈的探索。早在改革開放初期,鄧小平在談到國有企業改革時,就提出了探索公有制新的實現形式的要求。隨着改革實踐的發展,我們黨對公有制多種有效實現形式,特別是股份制的認識不斷深化。
他說,中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始終堅持公有制主體地位和發揮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要適應經濟社會化、市場化不斷髮展的趨勢,積極推行股份制,鼓勵各類資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大力發展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和非公有資本等參股的混合所有制經濟。
他還說,推行股份制能夠放大國有資本功能,增強國有經濟的控制力、影響力和帶動力;推行股份制有利於國有資本流動重組,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推行股份制有利於國有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成爲獨立的法人實體和真正的市場主體。
魏禮羣認爲,必須積極推行股份制,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進一步對現有國有大中型企業進行規範的股份制改造,國家今後新建的企業,要注重採用股份制的資本組織形式和經營方式。要結合調整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發展國有資本控股或參股的股份制企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轉換企業經營機制。建立健全現代產權制度,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依法保護各類產權,健全產權交易規則和監管制度,推動產權有序流轉,保障所有市場主體的平等法律地位和發展權利。儘快培育形成現代市場體系,加快建立規範的資本市場和產權交易市場,促進資本在不同所有制和不同地區、行業、企業之間的流動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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