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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今天,市勞動保障局、市建委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切實解決建築企業存在的拖欠和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通知要求,本市建築企業招用的農民工,必須依法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並向所在區縣的勞動保障部門進行用工備案。
據瞭解,隨着本市城市建設步伐的加快,建築業已成爲天津市吸納農村富餘勞動力的主要行業之一,廣大農民工進入建築業,爲天津經濟建設做出了一定的貢獻,同時也促進了農村勞動力就業結構調整,增加了農民收入。但是,由於建築領域存在勞動力供大於求、拖欠工程款以及勞務用工行爲不規範等問題,造成一些建築企業拖欠和剋扣農民工工資的現象仍然存在,侵害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爲切實解決建築業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市勞動保障局、市建委聯合下發的通知要求,加強對農民工勞動合同的管理,本市建築企業招用的農民工、進津建築勞務分包企業招用的非本縣籍貫的農民工,必須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並報企業所在區縣勞動保障部門進行鑑證。勞動合同中要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內容。其中有關勞動報酬的條款,應明確工資支付標準、支付項目、支付形式以及支付時間等內容。企業符合法定條件與農民工解除勞動合同,應依法支付農民工經濟補償金。
通知強調,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做好勞動合同簽訂和履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簽訂勞動合同收取抵押金、風險金等違法行爲,一經發現,要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不依法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或採取欺詐和威脅等手段訂立勞動合同以及不按規定進行用工備案的企業,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嚴肅處理,對農民工造成損害的,企業要依法承擔賠償責任。(記者/劉雁軍 通訊員/晁振源王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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