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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華地區部分企業利慾薰心,在製作火腿的過程中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違禁藥物,在當地,往火腿裏添加敵敵畏早就是一個公開的祕密。浙江省食品有限公司總經理趙曉寧18日向新華社記者透露了這一驚人的內幕。
18日下午,金華火腿商標註冊人——浙江省食品有限公司在杭州就媒體曝光金華地區所產部分火腿中添加敵敵畏和其它違禁藥物一事作出說明。趙曉寧表示,該公司金華火腿的 定點生產企業生產的產品都經過嚴格的工藝和檢驗,沒有一家使用包括敵敵畏在內的違禁藥物。
據浙江省金華火腿有限公司經理曹曉陽介紹,金華火腿的製作有十分嚴格的要求,生產過程必須在冬季進行。因此在收購的旺季,符合要求的豬腿肉就十分昂貴,今年的收購價達到了每公斤14元左右,而在非收購旺季,豬腿肉的價格只有每公斤9元左右。一些不法生產商就是利用非收購旺季豬腿肉便宜的機會,在春、夏、秋三季生產火腿。爲了防止蚊蠅和生蛆,這些生產商就需要用敵敵畏等違禁藥物來浸泡豬腿。
趙曉寧介紹說,在去年金華市有關部門的一次調查中,發現使用違禁藥物生產火腿的企業有25家之多,但是直到現在,問題還是沒有得到徹底解決。浙江省食品有限公司金華火腿的定點生產企業——義烏市食品有限公司的王金法敲着桌子告訴記者:質量部門來檢查,有的查到了只是罰個款,這不是要倒金華火腿的牌子嗎?
趙曉寧表示,對此次媒體曝光有毒火腿事件,他並不感到震驚,而是感到憤怒。一些企業向火腿中添加包括敵敵畏在內的違禁藥物,當地政府並非不知情。此次金華火腿聲譽受到重創,不但是一些企業將誠信視爲兒戲的結果,還是地方保護主義結出的惡果。
據瞭解,2002年8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宣佈對以原金華府轄區爲準的現15個縣、市(區)行政區域範圍內生產的金華火腿,實施國家原產地域產品保護。今年年初,浙江省食品有限公司以金華的火腿生產企業在產品銷售標識上印有金華兩字對商標構成侵權爲由,向各地工商部門舉報要求嚴肅查處。此後,有關金華火腿的糾紛一直未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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