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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用權 兒女賺錢--張秀髮受賄醜行大曝光
被法院認定夥同其子女及單獨受賄373.5萬元
張秀髮昨日一審被判死緩
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對原省郵電管理局局長張秀髮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張秀髮犯受賄罪,決定判處其死刑,緩期2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現年63歲的張秀髮,漢族,會同縣人,大學文化,原系省郵電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因涉嫌受賄犯罪,於2000年8月26日經省檢察院決定,由長沙市公安局執行逮捕。
法院經審理查明,1996年至2000年期間,張秀髮在擔任省郵電管理局局長期間,接受他人請託,利用職權爲他人謀取利益,在決定採購郵品和施工單位、選擇郵電設備過程中,先後夥同其子女張琳、張芳(均在逃)及單獨收受財物摺合價值人民幣373.5萬元。法院認爲,張秀髮的行爲已構成受賄罪,受賄犯罪罪行極其嚴重,罪該處死,但鑑於案發後已追繳全部贓款贓物,可不立即執行。根據事實和法律決定,法院依法作出了一審判決。
直接爲子女而貪污受賄,或與子女聯手巧取豪奪
大貪官爲子女陷泥淖
湖南《東方新報》記者顏家文陳啓平實習生何建雄
出生於會同縣一個農民家庭的張秀髮,是在苦水中長大的。他也曾有過出色的工作業績,並一步一步走上湖南省郵電管理局局長的領導崗位。可是,就在離退休的前幾年,他卻夥同其子女利用職權之便瘋狂受賄,成爲湖南近年來有名的正廳級大貪官。張秀髮是怎樣徹底走上墮落之路的呢?昨日,據湖南省郵電管理局張秀髮以前的一位下屬的介紹,記者瞭解到他早年一些鮮爲人知的經歷。記者發現,這些經歷與他後來瘋狂斂財的劣行有着強烈的反差。
第一口就吞下270萬
據公訴機關指控,在張秀髮夥同其子女及單獨受賄過程中,張秀髮夥同其女張芳收受的第一筆賄賂就高達人民幣270萬元。1997年四五月份,原國家郵電部速遞局副局長陳放,與北京歐亞聯通訊技術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歐亞聯公司)總經理許雁,請張秀髮幫忙在湖南省郵電系統銷售一批明信片,並許諾事成之後分1/3的利潤給張,張一口答應。同月,張指示下屬高價購進明信片8.5萬張。同年10月,270萬元打進了張秀髮兒女所辦的深圳樂在貿易公司賬上。爲此,雙方還編造了一份歐亞聯公司委託樂在公司籌建郵購公司的假協議。由於所購明信片進價高、數量多,導致滯銷,造成經濟損失700餘萬元。
一家三口參與受賄
另外,1996年5月,深圳特宇實業有限公司駐長沙辦事處主任黃厚義與公司經理劉金東,爲在湖南郵電系統攬到業務,花重金以張秀髮之子張琳的名義辦妥化名“樑華”赴香港的“單程證”並支付張琳生活費。同年11月,張秀髮利用擔任長沙市第二長途電信樞紐大樓主體土建工程議標小組組長之機,將劉、黃二人爲業務承攬人的公司確定爲3家候選公司的首位,交議標小組定標。之後,張秀髮同意黃、劉二人從這個項目中標施工的省建六公司收取工程總價款的7%,使他們從中牟利1200餘萬元。
此後,張秀髮利用職務之便,在下屬單位選擇設備過程中替人打招呼,共收受武某、劉某夫婦美元7000元,西服兩套,翡翠龍牌一塊,摺合人民幣14.15萬元。
出生貧寒努力讀書
張秀髮出身貧寒,少年時代父親病逝,8個兄弟姐妹中6個夭折,剩下他和一位哥哥,跟着母親苦苦支撐。張秀髮沿門討過米,十來歲就和哥哥一邊打短工一邊讀書,可謂嚐盡人間苦楚。但他憑着毅力和才智讀完初中、高中,然後考上北京郵電大學。大學畢業後,因爲“文革”爆發,張秀髮要求分回湖南,後來自動申請下到益陽地區郵電局的一個電臺。
在上個世紀90年代末,湖南省郵電系統出版的一本刊物中,一位作者把張秀髮作爲湖南郵電功臣寫了一篇兩萬多字的通訊。儘管言辭有些虛無的褒獎,但我們仍然可以找出一些當年張的影子。也許是爲了出人頭地,那個時候的張秀髮還是懷揣着一顆幹番事業的“大心”。
晚節不保走向墮落
從公訴機關的指控材料和法院的判決書中,我們發現,張的犯罪是從1996年纔開始的。
據介紹,被紀委“兩規”期間,張秀髮曾痛哭流涕,說因爲自己曾經的經歷,爲了不讓子女重蹈自己當年的清苦貧窮,爲子女打造一個幸福的基礎,便漸漸地放鬆了對自己的約束,從而最終晚節不保,跌進犯罪的泥淖。
從法院的判決書上我們不難看出,張秀髮收受的幾筆賄賂幾乎都與其縱容子女胡作非爲相關,或直接爲子女而貪污受賄,或與子女聯手巧取豪奪。有人說,“張最大的不幸,都是其子女造成的。”實際上,張秀髮“最大的不幸”與其說是子女造成的,不如說是他們自釀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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