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防衛廳22日首次制訂並公佈了日本自衛隊“部隊行動基準”,以便對派遣到伊拉克執行任務的自衛隊做出武器使用規定。
根據“基準”對武器使用所做的“三階段”規定,自衛隊隊員對疑似有恐怖行爲者首先發出口頭警告,若對方無視警告,可舉槍進行威嚇;可向空中鳴槍示警;實施射擊。
根據規定,在緊急情況下,即使對方(指疑似有恐怖行爲者)舉槍但未開槍,也可對其實施射擊。自衛隊在搜救遭綁架隊員過程中一旦遇到不測情況,可在實施正當防衛及緊急避難時使用武器。
日本首相小泉純一郎日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在伊拉克頻頻發生恐怖襲擊的情況下,日本當前不適合向伊派遣自衛隊。但小泉強調,日本需要“詳細瞭解伊拉克情況並作出慎重判斷”,並認爲自衛隊在支援伊拉克重建中將會起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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