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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北京市高級法院門前,64歲的顧健和愛人陳竹波手挽手站在霏霏細雨中,陳竹波穿的棉外套從肩頭一直溼到了腰間。他們在等待顧健訴原單位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裝備論證研究中心(以下簡稱研究中心)人身損害賠償的案件開庭。爲了這個案子,夫婦倆從基層法院一直打到最高法院,付出了8年多的努力,終於獲得了以現役軍人身份在地方法院參加訴訟的權利。
這8年艱辛的起點在1995年9月5日上午8時20分左右。時任研究中心高級工程師的顧健按單位通知,到食堂糧庫買麪粉。當顧健交錢時,糧庫裏碼放的麪粉垛突然倒塌,將顧健埋在了裏面,造成顧健左側8根肋骨骨折,左肩胛骨骨折,肺被戳破,胸腔排出積血達1000多毫升,喪失20%的勞動能力。事後,因對單位解決問題的態度和辦法不滿意,顧健到豐臺法院起訴。1997年4月,豐臺法院判研究中心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並向顧健賠付相關費用。
研究中心上訴到二審法院,二審法院以“顧健是軍人,不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爲理由,駁回了顧健的起訴,並撤消了一審法院的判決。顧健向北京市高級法院提出申述,一年以後再審的申請被駁回。她向全國人大代表、法學專家反映了情況,2001年最高法院覆函解放軍軍事法院,當事人提起民事訴訟應該實行自願原則,當事人有權選擇在軍事法院或在地方人民法院起訴。今年8月5日,最高法院認爲顧健的再審申請符合再審立案條件,將顧健一案發回北京市高級法院再審。
回想起這幾年的磨難,陳竹波剛在紙上給記者寫了句“真理向是辯益明”後,就掩面而哭。在法庭上,研究中心承認應該承擔顧健被砸傷一事的主要責任,但認爲當時顧健不聽勸阻,擅自闖進糧庫,所以也有部分責任。但顧健認爲,所謂的勸阻根本就是研究中心爲了推卸責任而編造的謊言,自己就是想要此事有一個公正的結論才堅持打了8年的官司,希望法庭維持一審的原判,判定研究中心承擔全部責任。本案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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