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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學軍把人生坎坷都歸結到自己的貧困上
陳學軍1973年出生在浙江省臨海市東洋鎮項莊村。1985年,只有13歲的陳學軍因爲家庭貧困和學習成績差而輟學。年幼的他只好跟着村裏的人到縣城的建築工地上當泥瓦工。1989年,陳學軍告別家鄉,隨着建築隊到了省城杭州做泥瓦工,之後又輾轉到了武漢、寧夏、深圳等地。到1995年,身材弱小的陳學軍已在建築工地摸爬滾打了10年,成爲身高1.75米的 英俊小夥子,也從一個小泥瓦工成爲了小包工頭。
此時,23歲的陳學軍認識了同樣來自臨海市的女孩唐鳳蓮。他們相愛並同居後,在深圳的一家服裝批發市場倒賣服裝。唐鳳蓮是個愛財如命的女人。有一次,因爲一樁生意賠了很多錢,唐鳳蓮把怨氣全部撒在陳學軍身上,罵他是個窮鬼。此時,唐鳳蓮已經懷上陳學軍的孩子幾個月了,她的母親反對她跟陳學軍的婚事,就把唐鳳蓮接回了老家。1997年10月,陳學軍離開深圳到北京投奔二哥,在中關村做一點小生意,並把唐鳳蓮和岳母接到了北京。1997年年底一個風雪交加的晚上,他們的女兒出生了。生完孩子的第三天,妻子和岳母卻不見了蹤影。後來他才知道,因爲嫌棄他的貧窮,岳母帶着妻子跑了。
陳學軍萬念俱灰,他把少年的不幸,親友的埋怨,妻子的離去等人生的坎坷都歸結到自己的貧困上。他發誓一定要賺很多很多的錢。
1998年1月1日,陳學軍在一家娛樂城裏認識了坐檯小姐吳曉紅。很快他們同居了,吳曉紅從此離開了歌舞廳,專心做陳學軍的女朋友。
陳學軍慶幸自己重新擁有了愛情,但他心裏深深知道,吳曉紅在燈紅酒綠的風月場裏混了好幾年,起初跟自己是看中了自己的英俊瀟灑,如果長期在金錢上滿足不了她,她照樣會很快離開自己的。因此,陳學軍開始殫精竭慮地尋找暴富的門路,期冀以此鞏固愛情。
巴結上陳學軍,就能成爲百萬富翁?
1999年初,陳學軍在廣東打工時認識的一個朋友來北京找他,想託他弄一點增值稅發票,以抵扣單位的稅款,恰巧陳學軍的一個浙江老鄉是一家公司的老闆,陳學軍找到他開了幾張增值稅發票,那位廣東朋友爲了感謝他,竟然一下子給了他1萬元好處費。
這個機會使陳學軍茅塞頓開:原來虛開增值稅發票有如此大的暴利。陳學軍從此幹上了販賣增值稅發票的勾當,起初是一張空白的增值稅發票賣500元左右,幹了一個時期之後,陳學軍發現,這樣下去永遠也不會富裕起來。
在販賣增值稅發票的過程中,陳學軍發現,只有正規的公司企業才能夠到稅務局領購到增值稅發票,如果自己有一個公司做平臺,自己往外賣發票,就能一下子發起來。1999年底,陳學軍以2萬元購買了盛博公司,得到了全套工商及稅務手續、稅控卡等,陳學軍買公司,是爲了以該公司名義從國稅局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對外虛開。然後陳學軍指使王立明、吳曉紅等人從海淀國稅局領購了百萬元版、萬元版的增值稅發票。
2000年4月,陳學軍從吳曉紅那裏拿來一張一寸免冠照,到街上做假證的人那裏製作了一個假身份證,身份證上的名字是“吳曉明”。然後陳學軍拿着假身份證和公司的相關手續到海淀工商局門口,花錢找了一個代辦的人到工商局辦理了公司法人的變更。拿到變更通知單後,陳學軍將通知單交給了吳曉紅,讓吳曉紅拿着假身份證到海淀工商局領取了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吳曉紅把營業執照交給陳學軍後,陳學軍立即派人去購買了200份增值稅發票,然後馬上轉手賣給了廣東來的發票販子。僅僅牛刀小試的這一筆,陳學軍就從發票販子手裏拿到了30萬元。
其後,陳學軍又以同樣的手段從別人手裏購買了多家公司,到工商局辦理公司變更手續後,就到稅務局領出增值稅發票,然後賣掉。陳學軍購買的空殼公司均在海淀區國稅一所領購發票。
爲了虛開增值稅發票的方便,陳學軍長期包租了北京大地花園酒店、翠宮飯店等高檔酒店的房間,當作自己虛開增值稅發票的黑窩點。接着,陳學軍又先後購買了北京持久商貿有限公司、北京泰和永興圖文設計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然後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全部更換,公司的地址也分別填上了友誼賓館、翠宮飯店、大地花園酒店等高檔賓館。利用這些空殼公司,陳學軍等人先後爲1000餘家企圖逃稅的企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2983份,涉稅總計人民幣4億餘元,其中已被抵扣稅款人民幣3.633億餘元。到檢察機關起訴時,由於那些拿到陳學軍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逃稅企業大部分已經倒閉,致使3.93億餘元稅款無法追繳。
陳學軍還將從海淀區國稅局買到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通過遍佈北京、專門負責銷售發票的街頭“馬仔”,以極快的速度迅速非法出售。陳學軍的這一批手下與公司談好價錢後,就把公司所需票增值稅發票上的內容傳真過來,有公司名稱、稅務登記證號,地址電話、開戶銀行及賬號,以及物品名稱、虛開的金額等內容。陳學軍僱傭了幾十個“馬仔”幫他寫票,寫票的人只需要按照這些內容填寫就可以了。這個期間,幾乎天天有傳真,多的時候一天10多張,少時也有一二張。經公安機關偵查,全國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上千家企業非法購買了出自於他們手中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其中不乏一些在家電、IT等行業響噹噹的國內大牌企業。經濟欠發達的西部省區中,更有相當數量的企業受到牽連。
陳學軍等人通過非法出售、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斂取了大量非法錢財。2000年8月,陳學軍買了一輛寶馬轎車,開着車整天出入賓館酒樓,招搖過市。據陳學軍交代,這輛價值90多萬元的“寶馬”轎車是他從事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生意”不到一年的“收入”後買下的。在亞運村的一處公寓裏,陳學軍還有一套面積170多平米,價值130多萬元的高檔商品房。在杭州,陳學軍出手不凡,用現金一次性購買了價值304萬元人民幣的別墅。他被逮捕時,信用卡里的餘額仍高達390萬元。
每次陳學軍回到自己的家鄉浙江省臨海市,總是一副大款派頭,給鄉親朋友的印象是在北京做生意發了。不少親戚朋友和老鄉要求跟他一起到北京,也“沾點光”,掙點錢。陳學軍便把一些稍小一點的“生意”給自己的親戚做,讓他們都掙點錢。在陳學軍的老家,有一個盡人皆知的荒唐說法:誰要是能夠巴結上陳學軍,馬上就能成爲百萬富翁。
勾結稅務人員,聯手製造驚天大案
手頭上已經有了多家虛假公司的陳學軍已經不滿足於單線外圍作戰了,他需要打入稅務所內部,與稅務所內部人員聯手,才能真正把“事業”做大。有了這個想法後,陳學軍開始派人調查稅務所內部人員的情況。很快,他就把目標鎖定在比自己小一歲的吳芝剛身上。這個吳芝剛從河北農村考上大學後分到了海淀區國稅局稅務一所,負責銷售發票工作,他左眼失明,平時少言寡語。陳學軍在中關村一家高檔酒店裏宴請了吳芝剛,兩個懷着暴富心理的年輕人一下子就成爲狼狽爲奸的“朋友”。
公司企業到稅務所領購增值稅發票需要經過4道程序,第一道是審批,第二道是開小票,第三道是收款,第四道是發售發票。這其中最關鍵的是吳芝剛負責的開小票,吳芝剛開票時要在電腦上錄入企業的稅務登記證號,將審批的票證類別和數量錄入,打印出用於領購增值稅發票的小票。也就是說,一個企業用多少發票,吳芝剛都是清清楚楚的,陳學軍的空殼公司短期內領購數量巨大的發票,沒有吳芝剛是不可能的。儘管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控制得很嚴,但陳學軍的手下通過吳芝剛每次都可多領幾本。陳學軍每次多領發票後,均給吳幾萬元現金。
陳學軍給吳芝剛的好處很多。有一個時期,吳芝剛幾乎是用袋子裝錢往家裏拿,具體多少數額他根本就沒有數。2000年7月的一天,陳學軍將吳芝剛邀請到當代商城門口,說有一件禮物送給他,便塞給他一個尼龍袋。吳芝剛馬上把尼龍袋拿到銀行去,發現裏面竟有20元萬現金,便存在龍卡里。吳芝剛結婚時,陳學軍幫助他大操大辦,在上地花園酒店給他辦了酒席,整個婚禮花去1.6萬元,陳學軍還送給吳芝剛一對“卡迪亞”情侶手錶,價值4.7萬多元。
警方查封吳芝剛的財產時,僅僅扣押凍結的財產就有400多萬元,其中有370多萬元無法說明來源,而根據海淀區國稅局提供的吳芝剛個人經濟收入狀況,他一年全部收入只有3.6萬元。只參加工作3年的吳芝剛擁有了他需要工作100多年才能夠合法擁有的鉅額財富。
凍結資產1000多萬元,第一大案浮出水面
陳學軍和吳芝剛聯手製造了價稅合計33億元的驚天大案,也引起了國家公安部、國家稅務局高層的注意。
2000年下半年,一封又一封舉報信不斷飛向北京市公安局、公安部、國家稅務總局,有的還直接寄到了中紀委。舉報信中說,在海淀區的一些大賓館、大飯店裏,有一個叫陳學軍的人,夥同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非法出售、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而且數目驚人。許多企業從陳學軍那裏非法購買空白增值稅專用發票,藉以偷逃稅款,致使國家稅款大量流失。
北京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處接到舉報線索後,迅速組織警力,對陳學軍等人開始布控,並暗中偵查。公安機關一方面抓緊調查,摸排線索,鎖定目標,另一方面麻痹犯罪分子,等待時機。經過兩個多月的縝密偵查,基本查清了陳學軍與稅務人員相互勾結,非法出售、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犯罪事實。
2001年2月19日,爲了照顧患病的吳曉紅,陳學軍和吳曉紅住到了翠宮飯店。但狡兔三窟的陳學軍萬萬沒想到,警方早已佈下了天羅地網。幾乎在拘捕陳學軍的同時,警方又在吳芝剛的家裏,將熟睡的吳芝剛擒住。公安人員在海淀國稅一所吳芝剛辦公桌上起獲多張電腦軟盤,其中1張軟盤經刑科所和海淀國稅局人員共同破譯,發現裏面存有以持久公司名義向全國各地企業虛開的1100餘份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資料。其中,有開具的每張增值稅專用發票受票單位的名稱、地址、購銷雙方銀行賬戶、所購物品的名稱、數量、開發票人、發票號碼、稅額、稅率、出貨情況等內容。
2001年7月19日,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在北京專門組織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公安和稅務機關有關人員召開案件協查會,對涉嫌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案件進行協查取證。通過此案線索,各地公安機關又先後破獲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件44起,抓獲100餘名犯罪嫌疑人。
經過縝密的調查取證,僅僅凍結查獲陳學軍的資產就達1000多萬元。至此,建國以來虛開增值稅發票第一大案露出了冰山一角。2002年6月3日,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將陳學軍、吳芝剛和吳曉紅製造的涉案金額達33億元的虛開增值稅發票案起訴到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因爲案件複雜,涉及27個省、市、自治區的很多家企業。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過了緊鑼密鼓的審理。
2003年11月3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一審判處被告人陳學軍、吳芝剛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全部財產;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處被告人吳曉紅犯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沒收全部財產。
編後:
從連一部完整的稅收徵收管理的法規都沒有,到有了全國統一的稅收徵管法律,再到新《稅收徵管法》出臺,中國的稅收立法走過了一條艱辛而曲折的道路。回望稅收立法歷程,審視陳學軍虛開增值稅發票案件,引發了我們對稅收法治建設的不盡思考。打擊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活動依然是稅務部門的重點工作之一。隨着稅務部門對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活動打擊、查處力度的加大,以及金稅工程覆蓋面的不斷加大,在打擊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活動中,似乎讓人感到了一絲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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