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討論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若干問題的決定》(簡稱“決定”),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爲指導,總結了25年來改革開放的經驗,爲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制定了綱領性的文獻,在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上有着重大的突破和創新,具有重大的理論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實踐的發展,要求理論的創新
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做出了《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10年來,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取得了重大進展。概括地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初步建立,公有制爲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已經確立,全方位、寬領域、多層次的對外開放格局基本形成,我國社會生產力得到解放和發展,綜合國力和人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經受住了國際金融動盪和國內嚴重自然災害與重大疫情等嚴峻考驗,這是在理論與實踐相結合上重大創新的結晶。
進入新世紀、新階段,黨的十六大向全黨提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建成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戰略目標,使我國的改革和開放進入一個關鍵時期。經濟全球化和科技進步加快使我國的改革開放面臨新的國際環境。我國經濟也還存在經濟結構不合理等問題,其主要原因是我國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經濟體制還不完善,生產力發展仍面臨諸多體制性障礙。突出表現在:城鄉體制分割,產權制度缺損,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國有經濟佈局調整的任務遠未完成,壟斷行業改革剛剛啓動,要素市場特別是資本市場發育滯後,市場秩序比較混亂,政府職能轉變尚未到位,社會管理和公共職能薄弱,社會體制和社會保障制度還不完善等。這些體制性問題的存在,表明必須深化改革才能消除生產力發展的體制性障礙,才能爲完成新的歷史任務提供體制保證。改革要有新突破,深化改革必然呼喚新的理論突破和創新。創新是《決定》的顯著特點和精髓。
實踐基礎上的十大理論創新
《決定》對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做出了新的全面的戰略部署和安排,在許多方面提出了新觀點、新思想和新措施,在黨的文獻中大多是第一次提出的,是重大的思想突破和理論創新。主要表現在:
第一,《決定》第一次提出了“大力發展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和非公有資本等參股的混合所有制經濟,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使股份制成爲公有制的主要實現形式”。關於混合所有制經濟問題,最初始見於江澤民同志的十五大報告,他說:“公有制經濟不僅包括國有經濟和集體經濟,還包括混合所有經濟中的國有成分和集體成分”,從而肯定了混合所有制經濟的客觀存在。而《決定》是第一次把發展混合所有制作爲經濟發展的方向來肯定並提出它由國有資產、集體資產和非公有資產等參股而成,它進一步突破了所有制觀念上的“公”“私”對立的傳統觀念,開創了在同一所有制經濟內部“公”與“私”的結合和共生、共贏的新境界。關於股份制問題,在黨的文獻中,最早見於鄧小平同志的《南方談話》,他提出“證券、股市,這些東西究竟好不好,有沒有風險,是不是資本主義獨有的東西,社會主義能不能用?允許看,但要堅決地試。”黨的十五大總結了十四大以來股份制的試驗和實踐經驗,提出“股份制是現代企業的一種資本組織形式,資本主義可以用,社會主義也可以用。不能籠統地說股份制是公有還是私有,關鍵看控股權掌握在誰的手中”。從而把股份制定位爲公有制的一種實現形式。《決定》第一次提出“使股份制成爲公有制的主要形式。”把股份制從公有制的“一種”形式提升爲“主要”的實現形式,這是對股份制認識上的突破,是對公有制多樣化實現形式探索的創新,是對社會主義公有制理論的豐富和發展。
第二,《決定》第一次提出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禁入的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及其他行業和領域,非公有制企業要在投融資、稅收、土地使用和對外貿易等方面,與其他企業享受同等待遇。這種對非公有資本“非禁即入”的領域開放和使非公有企業享受同等待遇的思想是一個重大的突破。黨的十五大把非公有制經濟納入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之內,使其成爲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十六大又把大力發展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作爲堅定不移的重要方針。然而許多重要的行業和領域仍未對非公有資本開放,在投融資等方面,非公有企業也沒有享受到同等待遇,這不僅有違市場經濟的平等競爭原則,也有悖於WTO的國民待遇準則。《決定》的思想突破和理論創新無疑將大大改善非公經濟的生存和發展環境,加快基礎設施等行業的發展,實現真正平等的市場競爭,這將充分調動一切市場主體的積極性,大大促進非公有經濟的發展,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
第三,《決定》第一次提出建立和健全現代產權制度,並把產權界定爲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內容,是完善基本經濟制度的內在要求,從構建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基礎的高度,對現代產權制度的內涵、基本特徵、重要意義和實施安排進行科學的界定,這是對社會主義所有制理論又一重大突破和創新。傳統的社會主義經濟理論,只講所有制,忌談財產權,人們以無產者爲榮,沒有也忌談私有財產。隨着市場經濟的發展,現代產權制度問題的突現,產權制度的缺損,已成爲我國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的重大制度性障礙。《決定》第一次提出建立健全現代產權制度,這將有利於維護公有財產權,鞏固公有制經濟的主體地位;有利於保護私有財產權,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有利於增強企業和公衆創業創新的動力,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礎和市場秩序,這是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的突破和創新。
第四,《決定》第一次把資本市場放到要素市場之先,提出要大力發展資本和其他市場要素市場,建立現代市場體系。第一次提出要建立和健全資本市場與貨幣市場、證券市場相結合的協調發展的機制,維護金融體系和金融市場的整體穩定,防範系統性風險。從提出建立市場體系到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是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化的成果,現代市場體系是現代市場經濟體制的核心,是建立健全現代產權制度的必要前提。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現代市場經濟發展,日益突出資本市場的獨特作用,它關係到現代產權制度、股份制、國企改革與重組、金融體制、投資體制的諸多的制度建設與體制創新,具有牽一髮而動全局的意義。《決定》把資本市場放到首位,把大力發展資本市場作爲市場體系建設的方向,大大提升了資本市場的地位,無疑是對資本市場認識的深化,是對市場體系建設理論的突破和創新。《決定》提出建立貨幣、資本、證券市場相結合,建立經濟協調發展機制,對保證市場的整體穩定和風險防範具有重大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第五,《決定》第一次提出建立和健全社會信用制度。以道德爲支撐、產權爲基礎、法制爲保障的社會信用制度,是建設現代市場體系的必要條件,也是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治本之策。我國現代市場體系建設的最大障礙是市場秩序混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滯後,社會信用制度缺損,儘管近年來,黨和國家竭盡全力整頓市場秩序,但由於受到一些地區、部門擎肘而收效甚微,其主要原因就在於缺乏制度的強力支撐和保證。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也是信用經濟,“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社會信用制度的缺損不僅嚴重破壞了市場經濟秩序,虛增了交易成本,降低了經濟運行效率,也降低了市場配置資源的效能,障礙創業、投資的發展,成爲建立現代市場經濟制度的重要瓶頸。《決定》第一次提出建立社會信用制度,其創新意義非常明顯。
第六,《決定》第一次提出要形成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並把就業放到社會經濟發展的更加突出的地位,以“四個注重”爲擴大就業的着力點,實行積極的就業政策。協調城鄉經濟發展,實施城鎮化戰略,建立有利於逐步改變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新體制,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和前提條件。面對當前就業壓力和人口壓力日益突出的境況,如何把人口壓力轉變爲人力資源優勢,推進農村剩餘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已是我國當前的緊迫任務。當前我國勞動力總數已高達6.7億人,每年新增勞動力爲1千萬,已經流入城市的已高達9千多萬,城市下崗急需再就業人員也在不斷增多,《決定》提出的要形成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和積極的就業政策,具有重大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
特別是廣大流入城市的富餘勞動力,由於受到舊的戶籍制度的束縛,加上自身素質有待提高,長期無法享受與城市職工的同等待遇和平等就業權利,造成他們根在農村,工作在城市,遊蕩在各城市之間的,不能充分享受不到公民的某些權利。在就業、子女上學、社會保障、醫療保健等方面都是兩種不平等的制度和待遇。《決定》提出形成平等就業制度,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等一系列制度安排和戰略部署,這是重大的突破和創新。
第七,《決定》第一次把深化改革的重心轉移到健全宏觀調控體系、轉變政府職能上來,第一次提出把政府管理職能轉到主要爲市場主體服務和創造良好的環境上來。爲深化行政審批制度的改革,第一次提出國家只審批關係國家安全,影響環境資源、涉及整體佈局等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其他項目由審批制改爲備案制,這是對宏觀調控理論的突破和創新。
第八,《決定》把社會體制改革放到重要地位,第一次把人才戰略提到強國的戰略高度,構建爲新的“人才強國戰略”,要求營造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的體制環境,並把它延伸到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之中,第一次提出堅持“黨管人才”的原則。這是我黨對人才認識和發展戰略思想的突破和創新。《決定》還突出了公共衛生體制改革,第一次提出強化公共衛生管理職能,建立健全疾病信息網絡系統、預防控制體系和醫療救治體系,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這是對多年來公共衛生體制改革特別是去冬今春重大疫情防治的成功經驗的科學總結,是對社會管理理論的突破和創新。
第九,《決定》把稅收制度的改革放在財稅體制改革之先,第一次提出將增值稅由生產型改爲消費型,將設備投資納入增值稅抵扣範圍;第一次提出創造條件逐步實現城鄉稅制的統一。在深化金融體制改革中,第一次提出鼓勵社會資本參與中小金融機構的重組和改造,穩步發展各種所有制的金融企業。這是對稅制、金融體制改革的創新。
第十,《決定》全篇貫穿“以人爲本”、“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的思想和可持續發展理論,把它們與中國改革與發展的實踐相結合,構建了一個新的發展觀即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觀,這極大地豐富和發展了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注重制度建設與創新
《決定》以十大理論創新爲先導,突出地提出注重制度建設與創新。這是把已經構建的理論、方針、政策、原則和體制、機制、體系實現制度化,我們黨新的中央領導集體十分重視深化改革中的制度建設與創新。今年1月,胡錦濤總書記在北京視
察工作時就特別強調,要堅持從實際出發,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方向,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不斷邁出制度建設和創新的新步伐,爲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證。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權,使制度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服務。國務院召開的第一次會議就是在抓緊國務院機構改革的同時,着力於推進制度建設與創新。
制度建設與創新是《決定》精(髓)中之精(華),貫穿於全部《決定》之中。突出地表現在:一、《決定》第一次把“注重制度建設與創新”作爲黨的思想路線的具體化,納入“五個堅持”之首位;二、《決定》第一次提出建立現代產權制度、社會信用制度等一系列新制度;三、《決定》提出完善已經確立的基本經濟制度、完善初步建立的現代企業制度、社會收入分配製度、社會保障制度和各項具體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四、《決定》專章突出了經濟法律制度的建設與創新,把“着眼於確立制度”放在加強經濟立法的首位,提出要建立和完善一整套的經濟法律制度和法律法規;五、《決定》提出要建立和完善一系列經濟體制、經濟機制、經濟體系,加強規範化,待機法定化,逐步實現完善化、成熟化和定型化,這是制度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六、制度建設與創新貫穿於整個《決定》之中,滲透在各個條文之內,據初步計算涉及的多達40多處。
制度建設與創新,是我國體制改革發展階段和規律的必然要求,是深化改革的重要目標和結晶。如果說改革的第一階段是“摸着石頭過河”,探索改革的目標和途徑的話;改革的第二階段就是在按照目標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其實質是構建新體制的基本框架,是“除舊”中的“布新”,重在體制和機制創新;而改革的現今階段則是以建成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爲目標,其實質是通過“完善”實現體制的“成熟”與“定型”,注重制度建設與創新。正如江澤民同志所說:“按照我們的設計,中國在本世紀末初步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後,再經過20年的努力,在各方面可以形成更加成熟和定型的制度。”
總體思路的創新———“五個統籌”、“五個堅持”
《決定》在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基礎上,把理論創新和實踐創新提升爲總體思路的創新。首先,《決定》第一次提出按照“五個統籌”的要求來規定深化改革的七項主要任務。“五個統籌”就是指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五個統籌”是改革開放的經驗總結,是解決我國社會發展中突出問題的迫切需要,是改革的出發點和歸宿。按照“五個統籌”的要求提出的改革任務,體現了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發展觀,體現了我黨對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的認識的不斷深化。
其次,《決定》第一次提出要做到“五個堅持”,把它作爲改革必須堅持的五個基本原則,用來確定深化改革的方向、原則、動力、步驟和目的,“五個堅持”就是指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方向,注重制度建設的創新;堅持尊重羣衆的首創精神,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堅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有重點、有步驟地推進改革;堅持統籌兼顧,協調好改革進程中的各種利益關係;堅持以人爲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五個堅持”體現了改革發展穩定三者緊密結合、相互統一的戰略思想,體現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體現了以往改革的成功經驗,體現了我們黨對“三大規律”認識的深化,是對“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運用和發展。它與“五個統籌”一起形成了整體思路的創新,對確保改革勝利實現具有重大的意義。
《決定》是我們黨在新世紀新階段,面對新的重要的歷史機遇期所做出的新的歷史性決策,是對全黨新的重大考驗。必須認真學習,把握創新這個精髓,注重聯繫實際。對天津而言,要在全面學習的基礎上,抓住創新特別是制度建設與創新這個精髓,加快改革步伐,率先完成改革任務和實現“三步走”戰略、率先實現現代化,要統籌協調“五大戰略措施”的實施,要增強改革與開放兩大動力,要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爲順利推進改革提供製度保障和根本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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