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副主任李適時近日在此間說,爲履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對外承諾,今年以來,中國已新制定出3件有關貿易的法律和行政法規,另有5件法律法規正在加緊制訂或修改過程中。
5件與貿易有關的法律法規包括商業銀行法、對外貿易法、進出口關稅條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和進出口貨物原產地條例等。已新制定出的3件有關貿易的法律法規是:行政 許可法、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和認證認可條例。在商務部、亞洲開發銀行和上海市政府聯合主辦的“WTO多哈議程法律問題國際研討會”上,李適時表示,今後一段時間,中國將重點進行有關完善市場經濟法律制度的立法工作,一方面要加緊制定新的法律法規,另一方面還要儘快修改現行的法律法規,及時清理那些不利於經濟體制改革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法律法規。李適時說,中國政府在履行對外承諾、保證國內貿易法律制度與世貿組織規則相一致方面做出了極大的努力,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績,世貿組織及其成員普遍予以肯定。中國加入世貿組織法律文件涉及法律調整問題的承諾大約有120餘項。早在加入世貿組織之前,中國就開始從貨物貿易、服務貿易、知識產權保護以及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等方面調整有關法律制度。
截至去年年底,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修改有關法律14件;國務院制定、修改有關行政法規38件、廢止12件,停止執行國務院有關文件34份;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修改、廢止部門規章和其它政策措施1000多件。
截至今年7月,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49個較大的市,共修改有關地方性法規82件、地方政府規章103件,廢止地方性法規37件、地方政府規章178件,停止執行其它政策措施275件。李適時說,中國調整外經貿法律制度與改革開放的總目標是一致的,這將有利於維護法制的統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在更廣闊的領域和更高的層次上參與國際經濟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