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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同性戀情殺案昨日在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張巧蘭(女,26歲,河南人)與受害人成雪琴(女,18歲,廣東連州人)同性相愛後發生矛盾,張在成面前吞藥割腕欲以死示愛卻遭到對方言語相激,一怒之下將對方殺死。東莞市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在昨日的審判現場,記者對被告張巧蘭進行了專訪。張對自己的罪行感到懺悔,表示願意給死者父母當女兒作爲補償。
“從小我就喜歡同性”
一審被法院判死緩的張巧蘭,面對記者的提問回答得非常乾脆直白。張坦言她從小就像個男孩子,大膽潑辣,小學沒有讀完就因爲頑皮退學。從6歲開始,她發現自己常常會對身邊的女孩產生一種奇妙的感覺,這種感覺一直伴隨她長大成人。
成年後,張巧蘭在河南老家曾與一個男人“結過婚”,當時雙方只是在當地請客擺酒,並沒有領取結婚證。婚後的第三天,張巧蘭便從“丈夫”家跑了出來。原因是,她對這個“丈夫”一點都不感興趣,甚至對“丈夫”的示愛會感到厭惡。相反,她從同性夥伴中找到了情感的慰籍。隨着年齡的增加,這種感覺愈來愈強烈。
“女孩們接受了我的示愛”
在東莞與一名男保安員肌膚相親後,她發覺自己竟然毫無快感。從那時起,她開始向心儀的女伴示愛,並得到衆多回應……
張巧蘭逃到東莞後,曾經嘗試接受過另一個男人,對方是個工廠保安員。張巧蘭告訴記者,對於1977年出生的她來說,那個1981年出生的保安員當時還像個孩子,毫無吸引之處。但是,這個男孩不斷地給她寫情書,甚至寫血書示愛。終於有一天,兩人發生了關係。豈料事後張卻沒有一絲高興的感覺,就連以前產生的感情也在這次接觸後消失得無影無蹤。
從那時起,張巧蘭開始堅信自己是個同性戀者,並開始向心儀的同性大膽表白。出乎意料的是,很多女孩都接受了她,而成雪琴就是其中一個。
當記者問她到底與多少同性發生過這種關係時,張巧蘭回答說“記不清楚了”,只說自己很受一些女孩子歡迎,還與一名同鄉保持了5年這樣的生活。後來,那個女孩回家和一個男人結婚了。
“她要我去做變性手術”
由於自己無法滿足女友對一個真正男人的需要,“情人”之間漸漸產生了矛盾……
說起受害者成雪琴,張巧蘭告訴記者她至今仍然很愛她。張巧蘭回憶說:“我認識成雪琴時她剛滿18歲。當時她梳着兩條小辮子,非常與衆不同。”今年元月,兩人正式確立同性戀關係。由於兩人住在同一宿舍,平時又以姐妹相稱,所以她們的事在同事、朋友乃至雙方親屬中都鮮爲人知。
短暫的“熱戀”後,兩人漸漸產生了矛盾,而矛盾的根源是張根本無法滿足成雪琴對一個真正男人的需要。成找到張巧蘭商量,想讓張去做變性手術。“我自己也很想做,但當時我們兩人都在外打工,根本沒有這個經濟能力。”張巧蘭說。
爲了安慰成雪琴,張巧蘭想出了一個萬全之策。她勸說成雪琴,“你年齡還小,今年才18歲,用不找急着找男朋友。我們倆不如快快樂樂地過上3年,3年後和睦分手“。於是,兩人訂下了“三年之約”。但此後,張巧蘭開始害怕成雪琴喜歡上其他男人,一看到成與男人說話心裏就不是滋味。
“我自殺時她無動於衷”
看到成雪琴面對自己的自殺無動於衷,張巧蘭萌發了殺人念頭……
今年4月6日,張因成與男同事說話而毆打了成雪琴。次日晚上,張巧蘭與成雪琴一同來到成的舅父、姨媽位於東莞市東坑鎮的出租屋居住。
4月8日早上,張巧蘭想起成對自己無動於衷的樣子,遂產生了在其面前自殺的念頭。因藥店沒有安眠藥,張就買了一種叫靈芝膠囊幫助睡眠的藥。當天下午1時30許,張回到東坑鎮新門樓村找到成雪琴。爲了證明自己的愛意,她在成的面前服藥並用菜刀割脈自殺。但是成對此無動於衷,並以言語相激,張因此萌發了殺人的念頭。張巧蘭用帶來的白色毛巾捂住成的嘴鼻,致對方窒息死亡。作案後,張巧蘭逃離現場,次日下午3時30許被警方在東莞市清溪鎮夏坭村公路邊抓獲歸案。
殺人後曾自殺留遺書
張巧蘭告訴記者,她在殺死成雪琴後曾經產生過“但求同死”的念頭。在張巧蘭的警方供詞中有這樣一段記錄:
我把成雪琴的屍體擺放好,重新把枕頭墊在她的頭下,並給她蓋上被子,然後又把我倆合影相片放在牀頭。我把塞在雪琴嘴裏的毛巾拿去洗,因爲我用毛巾捂她的嘴時,她把我的手指咬出血了,我的血和成雪琴牙齦血染紅了毛巾。後來,我與成雪琴躺在一起,我把洗乾淨的毛巾往自己嘴裏塞,左手捂着自己的鼻子,前後共塞了三次。第二次的時候我覺得特別難受,有點反胃,所以就把毛巾吐了出來。
後來,我趴在牀上給雪琴的阿姨、舅舅寫信。內容是:“親愛的阿姨、舅舅,你們好,當你們看到這信時,我和小妹已經在地獄了,這是你們逼我這樣做的。我只是有點像男孩子,你們不應該說我變態,我和小妹在一起是你情我願的……你們對我的評價小妹都對我說了,我會永遠記得你們……阿姨,我和小妹死了你們應該滿意了嗎?我們的死會讓你們後悔一輩子的……時間是3點。”
之後,我把信放在切菜案板上,又拿起放在牀頭上的那把刀,割自己左手動脈。割破了,我滴了四滴血,前三滴不是很大,第四滴特別大,而且還滴在切菜的案板上。我看還死不了,又拿後腦勺撞牆,還是不死,我就想回家看我媽媽,然後回東莞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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