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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政府機構改革一覽 |
昨日,廣東省委、省政府印發《廣東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根據這個改革方案,省政府設置的工作部門共42個,其中,省政府辦公廳和組成部門23個,直屬特設機構1個,直屬機構18個。新設立國資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升級爲省政府直屬機構,信息產業廳與經貿委合署辦公。
計委改組計生委改名
這次機構改革方案最大的變動就是組建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國資委。將有關部門指導國有企業管理和改革、管理國有企業負責人和領導企業黨建工作、管理國有資產等職能進行整合,組建省國資委,爲省政府直屬的正廳級特設機構,使用行政編制。
將省發展計劃委員會改組爲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簡稱發展改革委,爲省政府組成部門,負責綜合研究擬定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指導經濟體制改革工作。
保留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將省鹽業總公司省食鹽專賣局承擔的有關鹽業的行政管理職能劃入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撤銷省食鹽專賣局牌子。
保留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將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承擔的反傾銷、反補貼、產業損害調查的職能劃入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
在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基礎上,組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爲省政府直屬機構。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繼續行使藥品監管職能,劃入衛生部門承擔的保健品、化妝品准入含標準、安全監管、行政執法等職能,增加對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開展對重大事故查處的職能。
將省經濟貿易委員會管理的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改爲省政府直屬機構。將省計劃生育委員會更名爲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將省信息產業廳由單獨設置改爲與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合署辦公。
組建正廳級的省金融服務辦公室,掛靠省政府辦公廳。
將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由設在省農業廳改爲掛靠省委辦公廳。經上述調整,省政府工作部門爲42個。其中,省政府辦公廳和組成部門23個,直屬特設機構1個,直屬機構18個。另設部門管理機構3個,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1個詳見附表。
年底前完成機構改革
省委省政府要求,涉及的體制調整的機構及職能變動的政府工作部門,都要重新進行“三定”定職責、定機構、定編制,具體內容包括:部門職能調整情況包括劃入、劃出、增加和轉變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內設處室的數量、名稱和主要職責;人員編制總額及廳、處級領導職數。其中,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國資委的“三定”規定由省編辦提出,與該單位領導班子協商後分別報省委、省政府審批;省金融服務辦公室“三定”規定由省政府辦公廳提出,其他部門的“三定”規定由原單位提出,經省編辦審覈後報省政府審批。
更名的機構在省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公佈後即可掛牌;新組建的機構要在其“三定”規定經批准印發後半個月內對外掛牌運作,未對外掛牌運作前,原有部門要繼續履行相關職責,新機構掛牌運作後,原有部門停止履行相關職責。
機構改革方案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機構調整在中央規定的機構限額內進行,人員編制配備不突破中央覈定的總數,領導職數嚴格按規定執行。機構改革工作於2003年底前完成,2004年初組織檢查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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